举办2023年玉塘街道系列公益招聘活动(实施购买前)
举办2023年玉塘街道系列公益招聘活动(实施购买前)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公告类型 |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告 | ||
公告(公示)名称 | 举办2023年玉塘街道系列公益招聘活动 | ||
项目名称: | 举办2023年玉塘街道系列公益招聘活动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 ||
一、 项目概况: 举办2023年玉塘街道系列公益招聘活动: 1、辖区线下公益招聘会(1场) (1)活动地点:玉塘街道辖区 2、省外校园公益招聘会(2所学校) (1)活动时间:3天2夜,前往2所学校 (2)活动地点:暂定湖南(以实际开展为准) 3、直播带岗专场招聘活动(1场) 二、 服务要求: 1、安排专项工作人员负责招聘会各项工作,确保招聘活动顺利开展,包括前期到招聘会当地场地对接工作、宣传工作,协助街道办组织辖区企业参加,收集企业简介、岗位信息,制作成招聘海报、背景墙、展架、横幅等招聘活动材料;2、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到招聘地做好相关物资准备、招聘会会场布置以及收集企业参加人员信息,并动态将具体情况向采购单位报备;3、招聘期间做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的工作,控制招聘会场内人数,避免活动场内拥挤,同时安排指定工作人员督促现场参加人员佩戴口罩;4、活动结束后做好企业和求职者应聘相关数据跟踪及统计等工作。5、定向宣传直播带岗活动,精准邀约求职者,做好直播间场地布置、大数据引流等工作。 三、活动时间:2023年(具体时间以我办安排为准) | |||
项目预算金额: | *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报价文件(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供应商公司简介、概况等资质证明材料; 2、项目方案、项目报价单; 4、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等相关信息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 |||
单位名称: |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 ||
地址: |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寮路29号 | ||
联系人: | 曾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公告类型 |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告 | ||
公告(公示)名称 | 举办2023年玉塘街道系列公益招聘活动 | ||
项目名称: | 举办2023年玉塘街道系列公益招聘活动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 ||
一、 项目概况: 举办2023年玉塘街道系列公益招聘活动: 1、辖区线下公益招聘会(1场) (1)活动地点:玉塘街道辖区 2、省外校园公益招聘会(2所学校) (1)活动时间:3天2夜,前往2所学校 (2)活动地点:暂定湖南(以实际开展为准) 3、直播带岗专场招聘活动(1场) 二、 服务要求: 1、安排专项工作人员负责招聘会各项工作,确保招聘活动顺利开展,包括前期到招聘会当地场地对接工作、宣传工作,协助街道办组织辖区企业参加,收集企业简介、岗位信息,制作成招聘海报、背景墙、展架、横幅等招聘活动材料;2、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到招聘地做好相关物资准备、招聘会会场布置以及收集企业参加人员信息,并动态将具体情况向采购单位报备;3、招聘期间做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的工作,控制招聘会场内人数,避免活动场内拥挤,同时安排指定工作人员督促现场参加人员佩戴口罩;4、活动结束后做好企业和求职者应聘相关数据跟踪及统计等工作。5、定向宣传直播带岗活动,精准邀约求职者,做好直播间场地布置、大数据引流等工作。 三、活动时间:2023年(具体时间以我办安排为准) | |||
项目预算金额: | *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报价文件(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供应商公司简介、概况等资质证明材料; 2、项目方案、项目报价单; 4、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等相关信息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 |||
单位名称: |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 ||
地址: |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寮路29号 | ||
联系人: | 曾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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