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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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内蒙古 (略) 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参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就如下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DYZB*

3、本项目共分1个包,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具有城镇化、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研究;

6、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3月07日至2023年3月13日17时,上传下列资料盖章的扫描件至(*@*q.com)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1)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提供城镇化、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研究的合同等证明材料一份;

(4)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有效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近半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本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发布网站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秀桥

联系电话:047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惠民街旺第嘉华住宅小区第27号楼1508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内蒙古 (略)

  2023年3月7日




内蒙古 (略) 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参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就如下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DYZB*

3、本项目共分1个包,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具有城镇化、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研究;

6、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3月07日至2023年3月13日17时,上传下列资料盖章的扫描件至(*@*q.com)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1)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提供城镇化、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研究的合同等证明材料一份;

(4)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有效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近半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本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发布网站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秀桥

联系电话:047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惠民街旺第嘉华住宅小区第27号楼1508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内蒙古 (略)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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