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县上龛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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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县上龛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房县上龛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7 17:33|发布单位:湖北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3-20|项目监管地:房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2020年房县上龛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房县房陵西大道水蓝郡B座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R-FXZC-2023-0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房采计备【2023】XM0170号

3、项目名称:2020年房县上龛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20.*(万元)

6、最高限价:320.*(万元)

7、采购需求:

2020年房县上龛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落实鄂财采发[2022]05 号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和房县财政局、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发[2022]25号)文件要求,①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项目为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价格扣除,工程项目为2%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④ 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5)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具体政策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略) 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有相关专业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法人、项目经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房县房陵西大道水蓝郡B座303室

3、方式:

现场纸质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略) 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在纸上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彩色打印)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 (略) 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彩色打印)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房县房陵西大道水蓝郡B座3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房县房陵西大道水蓝郡B座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房县城关镇武当路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房县房陵西大道水蓝郡B座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孝明

电话:*

2020年房县上龛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7 17:33|发布单位:湖北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3-20|项目监管地:房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2020年房县上龛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房县房陵西大道水蓝郡B座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R-FXZC-2023-0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房采计备【2023】XM0170号

3、项目名称:2020年房县上龛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20.*(万元)

6、最高限价:320.*(万元)

7、采购需求:

2020年房县上龛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落实鄂财采发[2022]05 号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和房县财政局、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发[2022]25号)文件要求,①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项目为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价格扣除,工程项目为2%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④ 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5)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具体政策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略) 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有相关专业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法人、项目经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房县房陵西大道水蓝郡B座303室

3、方式:

现场纸质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略) 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在纸上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彩色打印)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 (略) 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彩色打印)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房县房陵西大道水蓝郡B座3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房县房陵西大道水蓝郡B座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房县城关镇武当路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房县房陵西大道水蓝郡B座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孝明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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