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分公司尾灯光源组成等产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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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分公司尾灯光源组成等产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

公告类型
发布日期
2023-03-07
公告编号
WB(非招)-2023WH-W-061
截止日期
2023-03-14
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分公司尾灯光源组成等产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9.*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车辆分公司尾灯光源组成等产品一批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1. (略) 是本次采购清单内尾灯光源组成等产品的生产厂商; 2. (略) 为铁道部定点企业,专业生产铁路客车电器控制系统,照明灯具系列、LED照明光源等系统的供应商,其公司生产的产品已在上海地铁4、11、13、17号等多条线路列车上均有广泛使用; 3.本次清单内的产品为3、4、11号线等列车车灯日常维修备件,考虑到产品的整体结构设计和安装尺寸接口等要求,要与原照明系统结构和设计匹配,非本线路品牌、系列产品不能互换,备件更换需与原品牌保持一致。故为确保保障系统整体的安全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本次采购拟采用既有设备下的品牌备品备件。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略)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 (略) 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意见。
九、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 (略) (略) 地点: (略) 石龙路588号1号楼103室受理电话:021-点击查看>>
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 (略) 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公告类型
发布日期
2023-03-07
公告编号
WB(非招)-2023WH-W-061
截止日期
2023-03-14
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分公司尾灯光源组成等产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9.*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车辆分公司尾灯光源组成等产品一批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1. (略) 是本次采购清单内尾灯光源组成等产品的生产厂商; 2. (略) 为铁道部定点企业,专业生产铁路客车电器控制系统,照明灯具系列、LED照明光源等系统的供应商,其公司生产的产品已在上海地铁4、11、13、17号等多条线路列车上均有广泛使用; 3.本次清单内的产品为3、4、11号线等列车车灯日常维修备件,考虑到产品的整体结构设计和安装尺寸接口等要求,要与原照明系统结构和设计匹配,非本线路品牌、系列产品不能互换,备件更换需与原品牌保持一致。故为确保保障系统整体的安全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本次采购拟采用既有设备下的品牌备品备件。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略)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 (略) 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意见。
九、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 (略) (略) 地点: (略) 石龙路588号1号楼103室受理电话:021-点击查看>>
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 (略) 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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