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平罗县崇岗镇崇富村设施蔬菜大棚三期项目招标公告[投标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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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平罗县崇岗镇崇富村设施蔬菜大棚三期项目招标公告[投标进行中]

平罗县崇岗镇崇富村设施蔬菜大棚三期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崇岗镇崇富村设施蔬菜大棚三期项目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管批字〔2023〕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类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卓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98.2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日光温室12栋,总建筑面积18134㎡,其中:新建10栋单体日光温室建筑面积1312㎡/座(长80m*宽16.4m),2栋连体温棚建筑面积2507㎡/座(长78.1m*宽32.1m),总建筑面积5014㎡;换填土方12067m3;敷设De110PE给水管580m,De90PE给水管200m,砌筑阀门井10座;安装水肥一体化设备12套;安装低压配电系统、照明插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

2.2 建设地点:平罗县崇岗镇崇富村2队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平罗县崇岗镇

邮编:*

联 系 人:郑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邮编:*

联 系 人:徐瑶

电话:0951-*

2023年03月03日

宁夏诚卓 (略)  签于 2023/03/03 18:08:34
宁夏诚卓 (略)  签于 2023/03/03 18:08:24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平罗县崇岗镇崇富村设施蔬菜大棚三期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崇岗镇崇富村设施蔬菜大棚三期项目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管批字〔2023〕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类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卓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98.2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日光温室12栋,总建筑面积18134㎡,其中:新建10栋单体日光温室建筑面积1312㎡/座(长80m*宽16.4m),2栋连体温棚建筑面积2507㎡/座(长78.1m*宽32.1m),总建筑面积5014㎡;换填土方12067m3;敷设De110PE给水管580m,De90PE给水管200m,砌筑阀门井10座;安装水肥一体化设备12套;安装低压配电系统、照明插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

2.2 建设地点:平罗县崇岗镇崇富村2队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平罗县崇岗镇

邮编:*

联 系 人:郑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邮编:*

联 系 人:徐瑶

电话:0951-*

2023年03月03日

宁夏诚卓 (略)  签于 2023/03/03 18:08:34
宁夏诚卓 (略)  签于 2023/03/03 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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