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海市2023年大凌河河道采砂权经营公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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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海市2023年大凌河河道采砂权经营公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 年大凌 (略) 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水利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8日16: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太和区长沙街宝地铂宫2-10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太和区长沙街宝地铂宫2-105号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0416-*
采购单位 (略) 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0416- *
代理机构名称锦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美玲 0416-*

项目概况

(略) 2023 年大凌 (略) 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 (略) 一楼项目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

项目名称: (略) 2023 年大凌 (略)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大凌河沙河亮砂场2023年的采砂权经营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砂证允许采砂日期为准,当采砂量达到许可采量或采砂期限达到截止日期时(以先到为准),应立即停止采砂活动;其中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禁采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投标人须具有河道采砂及建筑材料销售的经营范围,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⑵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 (略) 一楼项目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太和区长沙街宝地铂宫2-10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太和区长沙街宝地铂宫2-1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锦州 (略) 一楼(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领取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锦州 (略) 拒绝受理)。

2、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416-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局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张先生04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 (略)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联系方式:吕美玲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  04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 年大凌 (略) 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水利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8日16: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太和区长沙街宝地铂宫2-10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太和区长沙街宝地铂宫2-105号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0416-*
采购单位 (略) 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0416- *
代理机构名称锦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美玲 0416-*

项目概况

(略) 2023 年大凌 (略) 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 (略) 一楼项目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

项目名称: (略) 2023 年大凌 (略)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大凌河沙河亮砂场2023年的采砂权经营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砂证允许采砂日期为准,当采砂量达到许可采量或采砂期限达到截止日期时(以先到为准),应立即停止采砂活动;其中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禁采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投标人须具有河道采砂及建筑材料销售的经营范围,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⑵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 (略) 一楼项目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太和区长沙街宝地铂宫2-10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太和区长沙街宝地铂宫2-1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锦州 (略) 一楼(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领取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锦州 (略) 拒绝受理)。

2、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416-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局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张先生04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 (略)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联系方式:吕美玲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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