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
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
(被邀请单位名称):
(略) 受中创新 (略) (江苏)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进行邀请招标。
1.招标条件
本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招标人为中创新 (略) (江苏)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货物名称: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
2.2货物数量: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1台
2.3交货地点:*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期:(1)到厂时间:2023年3月31日,(2)现场安调时间:2023年4月20日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安调,培训,试运行和售后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3.1.5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同投标邀请函一起发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在确定参加投标后向招标代理缴纳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7 日10 时30分,地点为JIN.*@*ALB-TECH.COM。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具体确认方式为通过邮件将确认通知(格式见附件)发送给招标代理。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其它应确定事项
7.1付款方式:1、合同订立后,*方提供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至少至设备验收合格后,*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和合同总价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预付款。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可以是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人民币转账支票或电汇,币种同本合同币种,履约保证金须经*方及*方银行认可。
2、设备生产完毕并FAT后,设备到达*方指定地点,经*方依据第7条的约定到货检查验收合格,在收到*方开具的合同总金额 8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到货款。
3、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自*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验收合格并取得双方签字的《设备验收意见及移交记录》后,*方向*方支付合同价格40%的验收款。
4、若设备运行正常,在验收完成满一年后,*方向*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5%的质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二年后,*方向*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3%的维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三年后,*方向*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2%的维保金。
7.2质保期:1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3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创新 (略) (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金坛区科教路 166 号 地 址: (略) 越秀区盘福路医国 (略) 自编1号6-8层
联 系 人:袁梦雅 联 系 人:王志成
电 话:*电 话:*
电子邮件:mengya.*@*alb-tech.com电子邮件:*@*q.com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公司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采购招标的投标邀请函,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被邀请单位名称):
(略) 受中创新 (略) (江苏)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进行邀请招标。
1.招标条件
本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招标人为中创新 (略) (江苏)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货物名称: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
2.2货物数量: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1台
2.3交货地点:*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期:(1)到厂时间:2023年3月31日,(2)现场安调时间:2023年4月20日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研究院二期及创新中心实验能力建设项目-激光焊接机(金属壳、OS电池),安调,培训,试运行和售后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3.1.5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同投标邀请函一起发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在确定参加投标后向招标代理缴纳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7 日10 时30分,地点为JIN.*@*ALB-TECH.COM。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具体确认方式为通过邮件将确认通知(格式见附件)发送给招标代理。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其它应确定事项
7.1付款方式:1、合同订立后,*方提供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至少至设备验收合格后,*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和合同总价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预付款。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可以是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人民币转账支票或电汇,币种同本合同币种,履约保证金须经*方及*方银行认可。
2、设备生产完毕并FAT后,设备到达*方指定地点,经*方依据第7条的约定到货检查验收合格,在收到*方开具的合同总金额 8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到货款。
3、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自*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验收合格并取得双方签字的《设备验收意见及移交记录》后,*方向*方支付合同价格40%的验收款。
4、若设备运行正常,在验收完成满一年后,*方向*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5%的质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二年后,*方向*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3%的维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三年后,*方向*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2%的维保金。
7.2质保期:1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3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创新 (略) (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金坛区科教路 166 号 地 址: (略) 越秀区盘福路医国 (略) 自编1号6-8层
联 系 人:袁梦雅 联 系 人:王志成
电 话:*电 话:*
电子邮件:mengya.*@*alb-tech.com电子邮件:*@*q.com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公司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采购招标的投标邀请函,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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