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毒物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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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毒物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YC)*项目编号:D*1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毒物检验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0最高限价(如有):*.00元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物证检验鉴定设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物证检验鉴定设备1本项目一标段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物证检验鉴定设备(氢气发生器)物证检验鉴定设备1本项目二标段采购氢气发生器1套,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数量合计:2预算合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交付进度以合同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本项目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5)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6)采购人优先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3-09 00:00:00 至2023-03-16 00: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03-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电子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供应商如出现疑问,请加供应商QQ交流群:*进行咨询。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通过网上在线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系统平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 (略) 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本项目一标段招标代理费为:8243.00元;二标段招标代理费为:1050.00元。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公安局地址: (略) 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5号联系方式:095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正业通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正杰电话:0951-*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宋梦璇电话:*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代理机构 :宁夏正业通 (略) 发布日期: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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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YC)*项目编号:D*1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毒物检验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0最高限价(如有):*.00元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物证检验鉴定设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物证检验鉴定设备1本项目一标段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物证检验鉴定设备(氢气发生器)物证检验鉴定设备1本项目二标段采购氢气发生器1套,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数量合计:2预算合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交付进度以合同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本项目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5)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6)采购人优先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3-09 00:00:00 至2023-03-16 00: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03-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电子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供应商如出现疑问,请加供应商QQ交流群:*进行咨询。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通过网上在线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系统平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 (略) 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本项目一标段招标代理费为:8243.00元;二标段招标代理费为:1050.00元。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公安局地址: (略) 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5号联系方式:095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正业通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正杰电话:0951-*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宋梦璇电话:*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代理机构 :宁夏正业通 (略) 发布日期: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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