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北化院音视频框架采购项目舞台展示音视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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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北化院音视频框架采购项目舞台展示音视频招标公告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北化院音视频框架采购项目舞台展示音视频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3/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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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WZ*-3437-2834-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舞台展示音视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音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
电声器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3
功放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4
组合音响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5
其他广播电视配套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6
其他视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7
视频应用服务器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8
电视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9
其他监视设备及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0
信息管理系统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1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2
视频监视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3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遥控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4
录像编辑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满足《北 (略) 学术交流场所建设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星号项为否决项。△项标记5项以上不满足,则否决投标。

3.1.7 满足《框架协议招标-音视频系统料表》的供货范围,不允许有空项报价,★为本项目的核心设备,须响应技术规格书要求

3.1.8 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9 针对于本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投标人采用“或相当于”品牌的货物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征得项目设计、使用方同意出具的书面认可材料,方视为“或相当于”的品牌。

3.1.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真实,产品实物的技术指标与投标书保持一致。如经技术交流或现场复核,所供货物、材料等与招标要求不符,则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框架协议。

3.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针对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均能保证关键技术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决项)。7、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13 投标人销售业绩:近5年(2017年12月以来),提供包含本项目标记★核心设备的业绩不少于1个(每个业绩包含但不限于核心设备1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绩列表。

3.1.14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产品满足中石化绿色环保采购目录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信息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

3.1.15 投标人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有效,认证范围须涵盖电子设备等相关业务。电动升降灯杆非生产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集成商)投标,接受经销商投标。集成商、经销商须提供核心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或授权证书,以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至少2年售后服务的承诺函,核心设备详见料表(会议系统主机、会议服务器、8寸二分频线阵列音箱、功率放大器(线阵主扩)、音频处理器、电动升降灯杆、分布式HDMI输入节点、广播级智能DH和HK采集机、 升降拍摄机器人、全彩LED显示屏、中控主机、矩阵数字音频处理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8日 8:00时至2023年3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00

开标地点: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2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北京)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址:
(略) 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
地址: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编:
*
邮编:
*
联 系 人:
李光
联 系 人:
赵旭
电话:
*
电话:
010-*
电子邮件:
lig09.*@*inopec.com
电子邮件:
*@*inopec.com
2023年3月8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请您知晓:如果您公司尚未注册请点击“我要注册”。注册信息提交后,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投标。为确保顺利投标,请您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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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WZ*-3437-2834-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舞台展示音视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音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
电声器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3
功放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4
组合音响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5
其他广播电视配套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6
其他视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7
视频应用服务器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8
电视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9
其他监视设备及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0
信息管理系统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1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2
视频监视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3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遥控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4
录像编辑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满足《北 (略) 学术交流场所建设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星号项为否决项。△项标记5项以上不满足,则否决投标。

3.1.7 满足《框架协议招标-音视频系统料表》的供货范围,不允许有空项报价,★为本项目的核心设备,须响应技术规格书要求

3.1.8 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9 针对于本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投标人采用“或相当于”品牌的货物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征得项目设计、使用方同意出具的书面认可材料,方视为“或相当于”的品牌。

3.1.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真实,产品实物的技术指标与投标书保持一致。如经技术交流或现场复核,所供货物、材料等与招标要求不符,则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框架协议。

3.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针对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均能保证关键技术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决项)。7、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13 投标人销售业绩:近5年(2017年12月以来),提供包含本项目标记★核心设备的业绩不少于1个(每个业绩包含但不限于核心设备1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绩列表。

3.1.14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产品满足中石化绿色环保采购目录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信息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

3.1.15 投标人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有效,认证范围须涵盖电子设备等相关业务。电动升降灯杆非生产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集成商)投标,接受经销商投标。集成商、经销商须提供核心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或授权证书,以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至少2年售后服务的承诺函,核心设备详见料表(会议系统主机、会议服务器、8寸二分频线阵列音箱、功率放大器(线阵主扩)、音频处理器、电动升降灯杆、分布式HDMI输入节点、广播级智能DH和HK采集机、 升降拍摄机器人、全彩LED显示屏、中控主机、矩阵数字音频处理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8日 8:00时至2023年3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00

开标地点: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2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北京)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址:
(略) 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
地址: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编:
*
邮编:
*
联 系 人:
李光
联 系 人:
赵旭
电话:
*
电话:
010-*
电子邮件:
lig09.*@*inopec.com
电子邮件:
*@*inopec.com
2023年3月8日

(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WZ*-3437-2834-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舞台展示音视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音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
电声器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3
功放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4
组合音响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5
其他广播电视配套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6
其他视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7
视频应用服务器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8
电视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9
其他监视设备及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0
信息管理系统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1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2
视频监视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3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遥控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4
录像编辑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满足《北 (略) 学术交流场所建设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星号项为否决项。△项标记5项以上不满足,则否决投标。

3.1.7 满足《框架协议招标-音视频系统料表》的供货范围,不允许有空项报价,★为本项目的核心设备,须响应技术规格书要求

3.1.8 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9 针对于本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投标人采用“或相当于”品牌的货物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征得项目设计、使用方同意出具的书面认可材料,方视为“或相当于”的品牌。

3.1.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真实,产品实物的技术指标与投标书保持一致。如经技术交流或现场复核,所供货物、材料等与招标要求不符,则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框架协议。

3.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针对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均能保证关键技术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决项)。7、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13 投标人销售业绩:近5年(2017年12月以来),提供包含本项目标记★核心设备的业绩不少于1个(每个业绩包含但不限于核心设备1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绩列表。

3.1.14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产品满足中石化绿色环保采购目录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信息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

3.1.15 投标人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有效,认证范围须涵盖电子设备等相关业务。电动升降灯杆非生产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集成商)投标,接受经销商投标。集成商、经销商须提供核心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或授权证书,以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至少2年售后服务的承诺函,核心设备详见料表(会议系统主机、会议服务器、8寸二分频线阵列音箱、功率放大器(线阵主扩)、音频处理器、电动升降灯杆、分布式HDMI输入节点、广播级智能DH和HK采集机、 升降拍摄机器人、全彩LED显示屏、中控主机、矩阵数字音频处理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8日 8:00时至2023年3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00

开标地点: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2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北京)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址:
(略) 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
地址: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编:
*
邮编:
*
联 系 人:
李光
联 系 人:
赵旭
电话:
*
电话:
010-*
电子邮件:
lig09.*@*inopec.com
电子邮件:
*@*inopec.com
2023年3月8日
, (略)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北化院音视频框架采购项目舞台展示音视频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3/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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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WZ*-3437-2834-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舞台展示音视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音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
电声器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3
功放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4
组合音响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5
其他广播电视配套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6
其他视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7
视频应用服务器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8
电视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9
其他监视设备及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0
信息管理系统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1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2
视频监视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3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遥控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4
录像编辑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满足《北 (略) 学术交流场所建设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星号项为否决项。△项标记5项以上不满足,则否决投标。

3.1.7 满足《框架协议招标-音视频系统料表》的供货范围,不允许有空项报价,★为本项目的核心设备,须响应技术规格书要求

3.1.8 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9 针对于本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投标人采用“或相当于”品牌的货物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征得项目设计、使用方同意出具的书面认可材料,方视为“或相当于”的品牌。

3.1.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真实,产品实物的技术指标与投标书保持一致。如经技术交流或现场复核,所供货物、材料等与招标要求不符,则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框架协议。

3.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针对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均能保证关键技术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决项)。7、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13 投标人销售业绩:近5年(2017年12月以来),提供包含本项目标记★核心设备的业绩不少于1个(每个业绩包含但不限于核心设备1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绩列表。

3.1.14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产品满足中石化绿色环保采购目录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信息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

3.1.15 投标人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有效,认证范围须涵盖电子设备等相关业务。电动升降灯杆非生产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集成商)投标,接受经销商投标。集成商、经销商须提供核心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或授权证书,以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至少2年售后服务的承诺函,核心设备详见料表(会议系统主机、会议服务器、8寸二分频线阵列音箱、功率放大器(线阵主扩)、音频处理器、电动升降灯杆、分布式HDMI输入节点、广播级智能DH和HK采集机、 升降拍摄机器人、全彩LED显示屏、中控主机、矩阵数字音频处理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8日 8:00时至2023年3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00

开标地点: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2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北京)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址:
(略) 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
地址: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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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李光
联 系 人:
赵旭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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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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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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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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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WZ*-3437-2834-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舞台展示音视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音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
电声器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3
功放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4
组合音响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5
其他广播电视配套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6
其他视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7
视频应用服务器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8
电视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9
其他监视设备及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0
信息管理系统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1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2
视频监视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3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遥控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4
录像编辑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满足《北 (略) 学术交流场所建设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星号项为否决项。△项标记5项以上不满足,则否决投标。

3.1.7 满足《框架协议招标-音视频系统料表》的供货范围,不允许有空项报价,★为本项目的核心设备,须响应技术规格书要求

3.1.8 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9 针对于本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投标人采用“或相当于”品牌的货物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征得项目设计、使用方同意出具的书面认可材料,方视为“或相当于”的品牌。

3.1.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真实,产品实物的技术指标与投标书保持一致。如经技术交流或现场复核,所供货物、材料等与招标要求不符,则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框架协议。

3.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针对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均能保证关键技术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决项)。7、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13 投标人销售业绩:近5年(2017年12月以来),提供包含本项目标记★核心设备的业绩不少于1个(每个业绩包含但不限于核心设备1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绩列表。

3.1.14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产品满足中石化绿色环保采购目录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信息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

3.1.15 投标人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有效,认证范围须涵盖电子设备等相关业务。电动升降灯杆非生产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集成商)投标,接受经销商投标。集成商、经销商须提供核心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或授权证书,以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至少2年售后服务的承诺函,核心设备详见料表(会议系统主机、会议服务器、8寸二分频线阵列音箱、功率放大器(线阵主扩)、音频处理器、电动升降灯杆、分布式HDMI输入节点、广播级智能DH和HK采集机、 升降拍摄机器人、全彩LED显示屏、中控主机、矩阵数字音频处理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8日 8:00时至2023年3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00

开标地点: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2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北京)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址:
(略) 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
地址: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编:
*
邮编:
*
联 系 人:
李光
联 系 人:
赵旭
电话:
*
电话:
010-*
电子邮件:
lig09.*@*inopec.com
电子邮件:
*@*inopec.com
2023年3月8日

(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重招) (略) 舞台展示音视频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KBC)(WZ*-3437-2834-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舞台展示音视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音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
电声器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3
功放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4
组合音响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5
其他广播电视配套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6
其他视频产品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7
视频应用服务器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8
电视机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9
其他监视设备及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0
信息管理系统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1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2
视频监视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3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遥控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14
录像编辑设备
2.00
包1-舞台展示音视频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满足《北 (略) 学术交流场所建设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星号项为否决项。△项标记5项以上不满足,则否决投标。

3.1.7 满足《框架协议招标-音视频系统料表》的供货范围,不允许有空项报价,★为本项目的核心设备,须响应技术规格书要求

3.1.8 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9 针对于本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投标人采用“或相当于”品牌的货物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征得项目设计、使用方同意出具的书面认可材料,方视为“或相当于”的品牌。

3.1.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真实,产品实物的技术指标与投标书保持一致。如经技术交流或现场复核,所供货物、材料等与招标要求不符,则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框架协议。

3.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针对技术规格书 “2采购范围”标记的核心设备,均能保证关键技术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决项)。7、料表所附物资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不允许空项。

3.1.13 投标人销售业绩:近5年(2017年12月以来),提供包含本项目标记★核心设备的业绩不少于1个(每个业绩包含但不限于核心设备1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绩列表。

3.1.14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产品满足中石化绿色环保采购目录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信息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

3.1.15 投标人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有效,认证范围须涵盖电子设备等相关业务。电动升降灯杆非生产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集成商)投标,接受经销商投标。集成商、经销商须提供核心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或授权证书,以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至少2年售后服务的承诺函,核心设备详见料表(会议系统主机、会议服务器、8寸二分频线阵列音箱、功率放大器(线阵主扩)、音频处理器、电动升降灯杆、分布式HDMI输入节点、广播级智能DH和HK采集机、 升降拍摄机器人、全彩LED显示屏、中控主机、矩阵数字音频处理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8日 8:00时至2023年3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00

开标地点: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2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北京)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址:
(略) 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
地址: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 (略) 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编:
*
邮编:
*
联 系 人:
李光
联 系 人:
赵旭
电话:
*
电话:
010-*
电子邮件:
lig09.*@*inopec.com
电子邮件:
*@*inopec.com
2023年3月8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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