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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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略) 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1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项目业主为无锡梁溪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 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175.*万元

2.1.2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略) 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清运量约3500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3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7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09日18时00分至2023年03月14日18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15/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梁溪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 (略)

地 址: (略) 梁溪区广益路208号1008室

联 系 人:张珺、杨丹

电 话:0510-*

电子邮件:*@*q.com

(略) 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1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项目业主为无锡梁溪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 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175.*万元

2.1.2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略) 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清运量约3500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3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7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09日18时00分至2023年03月14日18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15/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梁溪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 (略)

地 址: (略) 梁溪区广益路208号1008室

联 系 人:张珺、杨丹

电 话:0510-*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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