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川红小镇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川红小镇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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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川红小镇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川红小镇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筠连县川红小镇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川红小镇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筠连县川红小镇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川红小镇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筠发改投[2021]16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筠发改投[2021]167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筠连县巡司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筠连县巡司镇

?2.3 项目规模:1、污水管网、杆管线下地、滨河路照明,2、河堤建设3.68KM;河滨道3.66KM,宽20米;

?2.4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389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6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水利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8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 (略) 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方章);(2)专职技术人员(3名): (略) 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方章或圆章),从业年限须二年及以上;(3)项目负责人业绩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截图,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②、中选通知书和交易见证书;③、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④、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注:a、拟派本项目人员中至少应配备熟悉电子招投标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证明材料;b、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c、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场地、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略) 相关条例执行,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范(DBJ51/T 040-2021)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提供在《 (略)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招标代理诚信无不良行为查询截图、四川(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分别提供查询截图。(3)申请人业绩除须提供中选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履约评价表外,还须提供业绩所附 (略) 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完整 (略)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所附资料应是原件扫描件,内容应规范完整一致,否则不予认可;(4)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 (略) 章遮盖主要内容的,以及业绩数量多附或少附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3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3年03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筠连县巡司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2023年03月13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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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筠发改投[2021]16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筠发改投[2021]167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筠连县巡司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筠连县巡司镇

?2.3 项目规模:1、污水管网、杆管线下地、滨河路照明,2、河堤建设3.68KM;河滨道3.66KM,宽20米;

?2.4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389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6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水利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8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 (略) 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方章);(2)专职技术人员(3名): (略) 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方章或圆章),从业年限须二年及以上;(3)项目负责人业绩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截图,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②、中选通知书和交易见证书;③、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④、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注:a、拟派本项目人员中至少应配备熟悉电子招投标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证明材料;b、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c、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场地、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略) 相关条例执行,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范(DBJ51/T 040-2021)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提供在《 (略)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招标代理诚信无不良行为查询截图、四川(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分别提供查询截图。(3)申请人业绩除须提供中选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履约评价表外,还须提供业绩所附 (略) 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完整 (略)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所附资料应是原件扫描件,内容应规范完整一致,否则不予认可;(4)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 (略) 章遮盖主要内容的,以及业绩数量多附或少附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3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3年03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筠连县巡司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2023年03月13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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