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巷镇花城村下庄组13.8亩四荒地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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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巷镇花城村下庄组13.8亩四荒地续租

方巷镇花城村下庄组13.8亩四荒地续租
项目编号: *B*
产权类型: “四荒”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1年
公告日期: 2023-03-10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方巷镇 村(社区):花城村 组别:下庄组
登记日期: 2023-03-08
所有权人: (略) 邗江区方巷镇花城村下庄村民小组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 是
项目描述:该四荒地位于方巷镇花城村下庄组陶庄,面积13.8亩,年限1年,原承租单位同意继续承租,原租金70600元/年,因原承租单位信用良好,经成员代表同意继续承租给原承租单位。
交易面积: 13.8亩
质量等级:
利用现状:
项目位置:方巷镇花城村花城路下庄组
项目四至:东至:花城路 南至:花城浴室 西至:下庄组农田 北至:春城机械厂
坐标拐点:
土地类别: 荒丘
附属设施:
流转用途: 其他
种养品种:
补充说明:该土地位于方巷镇花城村花城路下庄组陶庄组,面积13.8亩,租赁用途:工业用地续租。交易期限一年,租金为70600元/年,上述租金为税前租金,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 (略)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土地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土地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花城村所有。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否 承包权人: 经营权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 权属类型: 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项目审查信息 项目审查表: 审批表1.jpg 审批表2.jpg 审批表3.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会议纪要.jpg 签字表.jpg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邗江区方巷镇花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月莉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1年
标段描述:该四荒地位于方巷镇花城村下庄组陶庄,面积13.8亩,年限1年,原承租单位同意继续承租,原租金70600元/年,因原承租单位信用良好,经成员代表同意继续承租给原承租单位。
交易面积: 13.8亩
报名费:0
保证金:0
续租金额:小写5115.94 元/年/亩
续租人: (略) 续租人联系方式:*
交易方式: 协商 成交缴款方式: 现金支付 转账汇款
补充说明:该土地位于方巷镇花城村花城路下庄组陶庄组,面积13.8亩,租赁用途:工业用地续租。交易期限一年,租金为70600元/年,上述租金为税前租金,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 (略)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土地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土地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花城村所有。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方巷镇花城村下庄组13.8亩四荒地续租
项目编号: *B*
产权类型: “四荒”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1年
公告日期: 2023-03-10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方巷镇 村(社区):花城村 组别:下庄组
登记日期: 2023-03-08
所有权人: (略) 邗江区方巷镇花城村下庄村民小组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 是
项目描述:该四荒地位于方巷镇花城村下庄组陶庄,面积13.8亩,年限1年,原承租单位同意继续承租,原租金70600元/年,因原承租单位信用良好,经成员代表同意继续承租给原承租单位。
交易面积: 13.8亩
质量等级:
利用现状:
项目位置:方巷镇花城村花城路下庄组
项目四至:东至:花城路 南至:花城浴室 西至:下庄组农田 北至:春城机械厂
坐标拐点:
土地类别: 荒丘
附属设施:
流转用途: 其他
种养品种:
补充说明:该土地位于方巷镇花城村花城路下庄组陶庄组,面积13.8亩,租赁用途:工业用地续租。交易期限一年,租金为70600元/年,上述租金为税前租金,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 (略)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土地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土地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花城村所有。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否 承包权人: 经营权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 权属类型: 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项目审查信息 项目审查表: 审批表1.jpg 审批表2.jpg 审批表3.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会议纪要.jpg 签字表.jpg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邗江区方巷镇花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月莉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1年
标段描述:该四荒地位于方巷镇花城村下庄组陶庄,面积13.8亩,年限1年,原承租单位同意继续承租,原租金70600元/年,因原承租单位信用良好,经成员代表同意继续承租给原承租单位。
交易面积: 13.8亩
报名费:0
保证金:0
续租金额:小写5115.94 元/年/亩
续租人: (略) 续租人联系方式:*
交易方式: 协商 成交缴款方式: 现金支付 转账汇款
补充说明:该土地位于方巷镇花城村花城路下庄组陶庄组,面积13.8亩,租赁用途:工业用地续租。交易期限一年,租金为70600元/年,上述租金为税前租金,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 (略)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土地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土地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花城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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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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