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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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其他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3日08:4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宇华、王丽萍
项目联系电话0431-*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南湖大路18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齐先生电话:043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简宇华、王丽萍联系电话:04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MGITC-JL-*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本项目进入详细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此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废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2.评定中标结果的日期:2023年3月10日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

3、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2月16日

4、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本项目进入详细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此项目废标。

5、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6、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简宇华、王丽萍

联系电话:0431-*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023年3月13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齐先生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简宇华、王丽萍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宇华、王丽萍

电 话:  04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3日08:4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宇华、王丽萍
项目联系电话0431-*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南湖大路18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齐先生电话:043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简宇华、王丽萍联系电话:04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MGITC-JL-*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本项目进入详细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此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废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2.评定中标结果的日期:2023年3月10日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

3、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2月16日

4、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对公财务顾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本项目进入详细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此项目废标。

5、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6、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简宇华、王丽萍

联系电话:0431-*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023年3月13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齐先生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简宇华、王丽萍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宇华、王丽萍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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