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交集团北星巴士有限公司“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采购项目市场征询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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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交集团北星巴士有限公司“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采购项目市场征询公告(第三次)

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行车安全,进而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略) 交通运输局下发的《20 (略)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成交发〔2020〕20号)文件要求: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在“两客一危”车辆上全面运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略) 公交上全面完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前期,我司对“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 (略) 场征询,根 (略) 场报价,我司认为价格合理性欠佳,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 (略) 场征询。

一、“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生产、销售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承诺函),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在四川(成都) (略) ,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四)业绩要求:近三年(在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ADAS、DSM)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个业绩合同证明,以合同内容为准,并提供复印件);

(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符合标准

(一)装置基本性能技术要求

1.支持4G全网通(内、外网)、5G全网通扩展,能实现与车辆其它设备进行共同网络通讯,支持GPS/北斗双模定位,支持无线运维功能,支持通过设备热点,通过单款APP(安卓、IOS)实现主机全参数配置,能灵活配置所有报警类型的各项参数,支持智能通道算法标定,实时视频及历史视频下载,无线传输,可同时支持6路IP连接平台。

2.支持视频本地存储,主存储器存储介质应为固态硬盘(内置减震装置),并配备1个机械硬盘,硬盘容量不低于1TB;具有4级硬盘防震保护机制;主存储器、备份存储器、灾备存储器满足T/SCSDX 0002-2021要求。

3.内置灾备电源,不间断电源录像功能,保证断电瞬间视频不丢失。

4.具备低压保护功能。

5.终端采用H.264/Smart.264及以上视频压缩技术,专用流媒体格式,最大可支持8路视频。

6.应用处理器:高性能双核处理器,主频四个2.0GHz + 四个1.5GHz。

7.无线传输:可同时支持8路IP连接平台。

8.车速信号获取:支持CAN信号、车辆脉冲信号及GPS/北斗等多种速度接入。

9.摄像头支持不同光线环境正常工作。ADAS摄像头、驾驶区域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1080P;DMS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720P,具有红外补光功能,无明显肉眼可见光,且不会对驾驶员造成健康损害尤其是眼部健康损害。

(二)装置功能技术要求

装置的预警相关参数,在满足T/SCSDX 0002- 2021“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的同时,可根据成都公交集团公交工况据实调节。在触发报警时,自动采集报警附件:一级报警附件应包括文件及多张图片,二、三级报警附件包括图片、超过9秒的音视频(报警点前5s后4s)及文件,预警信息对平台进行实时推送,各级报警的准确率大于96%。

(三)安全驾驶辅助系统(ADAS系统)

1.公交车车速5km及以上时,自动开启预警功能,在确保驾驶员有足够的反应时间采取制动措施避免发生碰撞的前提下,至少提前2.0秒开始预警,并在成都公交车辆实际运行工况预警准确率达到96%及以上(以实车测试为准)。

2.前车碰撞预警(FCW):实时监测前方车距,最早可以在预计发生碰撞前2.7s时警示驾驶员,以预防追尾事故;报警启动速度可调;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视频车载终端能针对潜在前方碰撞状况,预警系统能实现对前车识别,并对驾驶员进行报警提示,同时保存报警点车外前部区域照片和视频信息,事件驱动并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预警系统具有区分护栏、标志和桥梁等路边静止对象和正在同车道行进的前车、反向车道的车辆的功能;在双向弯道条件下,预警系统具有区分同向车道前车和反向车道的车辆的功能。

3.车距监控与预警(HMW):显示前方车辆的车距(以秒为单位),在接近预设危险距离时报警。

4.行人碰撞预警(PCW):识别前方行人并检测距离,在危险情况下发出警报,提醒驾驶员避免碰撞行人。

(四)驾驶员行为监测系统(DMS系统)

1.疲劳驾驶报警:对驾驶员的眨眼、闭眼、打哈欠进行识别和分析,并进行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白天、顺光、逆光、测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实现驾驶员驾驶状态分析;在驾驶员佩戴帽子、墨镜(红外可穿透)、口罩等情况下正常工作;能够结合眨眼动作和打哈欠动作进行综合识别分析,根据疲劳程度和行驶速度分级别进行推送。

2.注意力分散报警:驾驶员不目视前方(左右扭头和低/抬头状态)持续3s及以上时进行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可在驾驶员佩戴帽子、墨镜(红外可穿透)的情况下系统能够正常工作;系统能够区分车辆转向、倒车、驾驶员观察后视镜情况与不目视前方状态,能根据实际要求,确定不目视前方报警阀值。

3.接打电话报警:识别驾驶员的接打手持电话行为,当接打手持电话持续3s及以上,进行车内和远程报警;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白天、顺光、逆光、测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实现接打手持电话行为识别。能够结合手持电话物品和接打手持电话动作进行综合识别分析。

4.抽烟报警:识别驾驶员抽烟的行为,并进行报警;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白天、顺光、逆光、测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实现抽烟行为识别。能够结合香烟物品和抽烟动作进行综合识别分析。

5.驾驶员行为监测功能失效报警:终端在以下情况会触发报警及时提醒驾驶员。

(1)无法获取到正常工作所需车辆状态数据(车速数据、转向灯信号、倒车信号等);

(2)传感器损坏或者被不透光材料遮挡;

(3)驾驶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

(4)未检测到驾驶员完整面部。

(五)配套监控平台技术要求

ADAS+DMS等智能安防设施须配套提供企业监控平台软件(含PC、手机端);平台和终端符合T/SCSDX 0002-2021文件要求;平台软件和终端具备统一的数据通信协议及接口,能接入成都公交集团自有的信息系统,支持远程调整报警参数,支持终端接入量达到2万台及以上。

1.风险等级较高的报警,平台应使用弹窗、提示音或者发短信的方式提醒监控人员。

2.平台可实时匹配车辆基础档案, (略) 、 (略) 、车队、线路、车辆、类型、报警时间、报警级别进行查询、处理;对车辆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及视频进行历史回放;对不同级别报警情况及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全方面、全维度、分时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横向、纵向比对报表及企业、驾驶员画像。

3.设备预警及故障状态可定制定期生成报表,支持小程序、微信公众号、钉钉或企业微信等报警提醒功能,报警信息与监控平台一致, (略) 、 (略) 、车队不同的账户能实时推送不同等级的报警信息,上传相关音视频附件。

三、回复时间

2023年3月13日9:00起至2023年3月17日17:00前(工作日9:00-12:00;14:00-17:00),请将所提供资料(盖章扫描件)以E-mail方式发送至:*@*q.com。

四、回复内容

(一)应明确报价人的单位全称、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联系方式。

(二)应报送“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的价格(分别报送质保5年、8年的价格)。

(三)“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生产企业(厂家)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提供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授权生产企业(厂家)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代理书。

(四)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征询人:成都公交 (略)

征询人地址: (略) 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222号成都公交 (略) 3楼安全环保部办公室。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028-*


成都公交 (略)

2023年3月13日


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行车安全,进而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略) 交通运输局下发的《20 (略)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成交发〔2020〕20号)文件要求: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在“两客一危”车辆上全面运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略) 公交上全面完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前期,我司对“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 (略) 场征询,根 (略) 场报价,我司认为价格合理性欠佳,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 (略) 场征询。

一、“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生产、销售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承诺函),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在四川(成都) (略) ,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四)业绩要求:近三年(在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ADAS、DSM)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个业绩合同证明,以合同内容为准,并提供复印件);

(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符合标准

(一)装置基本性能技术要求

1.支持4G全网通(内、外网)、5G全网通扩展,能实现与车辆其它设备进行共同网络通讯,支持GPS/北斗双模定位,支持无线运维功能,支持通过设备热点,通过单款APP(安卓、IOS)实现主机全参数配置,能灵活配置所有报警类型的各项参数,支持智能通道算法标定,实时视频及历史视频下载,无线传输,可同时支持6路IP连接平台。

2.支持视频本地存储,主存储器存储介质应为固态硬盘(内置减震装置),并配备1个机械硬盘,硬盘容量不低于1TB;具有4级硬盘防震保护机制;主存储器、备份存储器、灾备存储器满足T/SCSDX 0002-2021要求。

3.内置灾备电源,不间断电源录像功能,保证断电瞬间视频不丢失。

4.具备低压保护功能。

5.终端采用H.264/Smart.264及以上视频压缩技术,专用流媒体格式,最大可支持8路视频。

6.应用处理器:高性能双核处理器,主频四个2.0GHz + 四个1.5GHz。

7.无线传输:可同时支持8路IP连接平台。

8.车速信号获取:支持CAN信号、车辆脉冲信号及GPS/北斗等多种速度接入。

9.摄像头支持不同光线环境正常工作。ADAS摄像头、驾驶区域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1080P;DMS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720P,具有红外补光功能,无明显肉眼可见光,且不会对驾驶员造成健康损害尤其是眼部健康损害。

(二)装置功能技术要求

装置的预警相关参数,在满足T/SCSDX 0002- 2021“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的同时,可根据成都公交集团公交工况据实调节。在触发报警时,自动采集报警附件:一级报警附件应包括文件及多张图片,二、三级报警附件包括图片、超过9秒的音视频(报警点前5s后4s)及文件,预警信息对平台进行实时推送,各级报警的准确率大于96%。

(三)安全驾驶辅助系统(ADAS系统)

1.公交车车速5km及以上时,自动开启预警功能,在确保驾驶员有足够的反应时间采取制动措施避免发生碰撞的前提下,至少提前2.0秒开始预警,并在成都公交车辆实际运行工况预警准确率达到96%及以上(以实车测试为准)。

2.前车碰撞预警(FCW):实时监测前方车距,最早可以在预计发生碰撞前2.7s时警示驾驶员,以预防追尾事故;报警启动速度可调;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视频车载终端能针对潜在前方碰撞状况,预警系统能实现对前车识别,并对驾驶员进行报警提示,同时保存报警点车外前部区域照片和视频信息,事件驱动并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预警系统具有区分护栏、标志和桥梁等路边静止对象和正在同车道行进的前车、反向车道的车辆的功能;在双向弯道条件下,预警系统具有区分同向车道前车和反向车道的车辆的功能。

3.车距监控与预警(HMW):显示前方车辆的车距(以秒为单位),在接近预设危险距离时报警。

4.行人碰撞预警(PCW):识别前方行人并检测距离,在危险情况下发出警报,提醒驾驶员避免碰撞行人。

(四)驾驶员行为监测系统(DMS系统)

1.疲劳驾驶报警:对驾驶员的眨眼、闭眼、打哈欠进行识别和分析,并进行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白天、顺光、逆光、测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实现驾驶员驾驶状态分析;在驾驶员佩戴帽子、墨镜(红外可穿透)、口罩等情况下正常工作;能够结合眨眼动作和打哈欠动作进行综合识别分析,根据疲劳程度和行驶速度分级别进行推送。

2.注意力分散报警:驾驶员不目视前方(左右扭头和低/抬头状态)持续3s及以上时进行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可在驾驶员佩戴帽子、墨镜(红外可穿透)的情况下系统能够正常工作;系统能够区分车辆转向、倒车、驾驶员观察后视镜情况与不目视前方状态,能根据实际要求,确定不目视前方报警阀值。

3.接打电话报警:识别驾驶员的接打手持电话行为,当接打手持电话持续3s及以上,进行车内和远程报警;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白天、顺光、逆光、测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实现接打手持电话行为识别。能够结合手持电话物品和接打手持电话动作进行综合识别分析。

4.抽烟报警:识别驾驶员抽烟的行为,并进行报警;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白天、顺光、逆光、测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实现抽烟行为识别。能够结合香烟物品和抽烟动作进行综合识别分析。

5.驾驶员行为监测功能失效报警:终端在以下情况会触发报警及时提醒驾驶员。

(1)无法获取到正常工作所需车辆状态数据(车速数据、转向灯信号、倒车信号等);

(2)传感器损坏或者被不透光材料遮挡;

(3)驾驶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

(4)未检测到驾驶员完整面部。

(五)配套监控平台技术要求

ADAS+DMS等智能安防设施须配套提供企业监控平台软件(含PC、手机端);平台和终端符合T/SCSDX 0002-2021文件要求;平台软件和终端具备统一的数据通信协议及接口,能接入成都公交集团自有的信息系统,支持远程调整报警参数,支持终端接入量达到2万台及以上。

1.风险等级较高的报警,平台应使用弹窗、提示音或者发短信的方式提醒监控人员。

2.平台可实时匹配车辆基础档案, (略) 、 (略) 、车队、线路、车辆、类型、报警时间、报警级别进行查询、处理;对车辆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及视频进行历史回放;对不同级别报警情况及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全方面、全维度、分时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横向、纵向比对报表及企业、驾驶员画像。

3.设备预警及故障状态可定制定期生成报表,支持小程序、微信公众号、钉钉或企业微信等报警提醒功能,报警信息与监控平台一致, (略) 、 (略) 、车队不同的账户能实时推送不同等级的报警信息,上传相关音视频附件。

三、回复时间

2023年3月13日9:00起至2023年3月17日17:00前(工作日9:00-12:00;14:00-17:00),请将所提供资料(盖章扫描件)以E-mail方式发送至:*@*q.com。

四、回复内容

(一)应明确报价人的单位全称、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联系方式。

(二)应报送“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的价格(分别报送质保5年、8年的价格)。

(三)“ADAS+DMS”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生产企业(厂家)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提供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授权生产企业(厂家)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代理书。

(四)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征询人:成都公交 (略)

征询人地址: (略) 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222号成都公交 (略) 3楼安全环保部办公室。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028-*


成都公交 (略)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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