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物资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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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物资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物资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陵区鹿苑大道龙发时代广场603室持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2023-0302Z.1B1

项目名称: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物资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0,42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陵区民政局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品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0,425.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谷物细粉*2,000(袋)详见采购文件113,000.00-
1-2植物油及其制品*2,000(桶)详见采购文件189,000.00-
1-3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2,000(袋)详见采购文件156,000.00-
1-4畜禽肉*2,000(份)详见采购文件155,000.00-
1-5蔬菜加工品*2,000(箱)详见采购文件310,000.00-
1-6焙烤食品420015(份)详见采购文件4,200.00-
1-7工艺美术品322515(个)详见采购文件3,22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民政局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民政局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供应商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陵区鹿苑大道龙发时代广场603室持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陵区鹿苑大道龙发时代广场6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陵区鹿苑大道龙发时代广场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谢绝邮寄;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高陵区民政局

地址:高陵区鹿苑大道939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 (略)

地址: (略) 高陵区鹿苑大道龙发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

陕西中 (略)

2023年03月13日


项目概况

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物资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陵区鹿苑大道龙发时代广场603室持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2023-0302Z.1B1

项目名称: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物资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0,42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陵区民政局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品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0,425.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谷物细粉*2,000(袋)详见采购文件113,000.00-
1-2植物油及其制品*2,000(桶)详见采购文件189,000.00-
1-3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2,000(袋)详见采购文件156,000.00-
1-4畜禽肉*2,000(份)详见采购文件155,000.00-
1-5蔬菜加工品*2,000(箱)详见采购文件310,000.00-
1-6焙烤食品420015(份)详见采购文件4,200.00-
1-7工艺美术品322515(个)详见采购文件3,22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民政局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民政局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等慰问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供应商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陵区鹿苑大道龙发时代广场603室持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陵区鹿苑大道龙发时代广场6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陵区鹿苑大道龙发时代广场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谢绝邮寄;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高陵区民政局

地址:高陵区鹿苑大道939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 (略)

地址: (略) 高陵区鹿苑大道龙发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

陕西中 (略)

2023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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