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山西公司2023年全省空调智能控制设备的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山西公司2023年全省空调智能控制设备的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1.1采购内容:
预计采购空调智能控制设备600台。
1.2本项目标包划分、采购预算及中选人数量见下表:
标包 | 含税总金额(元) | 中选人数 | 份额分配 | 区域 |
标包1 | *.00 | 1 | 55% | 全省 |
1 | 45% |
1.3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5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支付订单金额的70%,设备安装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支付订单金额的20%,设备安装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订单金额的10%。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应答人未含税单价不得超过2833.33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节能减排设备 | 台 | 600.000 |
2.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2.2应答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投标产品在中国 (略) 或山西移动禁止合作期内的;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有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标等行为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需提供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应答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2.6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少1个同类项目经验,且单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1)同类项目是指:基站和机房相关的智能关断或节能控制项目。
(2)业绩时间范围认定: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认定:固定总价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金额为准。业绩数量认定:以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数量为准。
(3)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尾页、签章页,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单)及框架合同。
(4)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日期须早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同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截图。
2.7应答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至日,经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自行生产的本次采购产品的合格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并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样品一套, 承诺样品质量即为后续供货标准(需提供承诺书)。
5.1样品数量:本次采购产品的样品一套。
5.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
5.3样品递交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武洛街25号中国移动 (略)
5.4样品递交方式:接受现场递交和邮寄两种方式。
5.4.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递交样品人员需随身携带签字并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5.4.2采用邮寄方式的,应答人须在样品寄出后将应答人名称、邮寄快递单号、寄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等信息告知样品接收人。
样品接收人:高翠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39.com。
5.5本次应答样品即为后续供货标准。
5.6样品退还:未中选的应答人应在收到样品退还通知30日内领取应答样品,超过30日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应答样品,未领取的样品由采购人处置。
采购人:中国移动 (略)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武洛街25号
采购人联系人:高经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q.com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项目负责人:高翠娥(*)、张源(*)、杨昊斌、张文璐、程圣杰、李向明
邮箱:*@*39.com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830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无
1.1采购内容:
预计采购空调智能控制设备600台。
1.2本项目标包划分、采购预算及中选人数量见下表:
标包 | 含税总金额(元) | 中选人数 | 份额分配 | 区域 |
标包1 | *.00 | 1 | 55% | 全省 |
1 | 45% |
1.3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5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支付订单金额的70%,设备安装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支付订单金额的20%,设备安装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订单金额的10%。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应答人未含税单价不得超过2833.33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节能减排设备 | 台 | 600.000 |
2.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2.2应答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投标产品在中国 (略) 或山西移动禁止合作期内的;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有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标等行为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需提供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应答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2.6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少1个同类项目经验,且单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1)同类项目是指:基站和机房相关的智能关断或节能控制项目。
(2)业绩时间范围认定: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认定:固定总价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金额为准。业绩数量认定:以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数量为准。
(3)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尾页、签章页,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单)及框架合同。
(4)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日期须早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同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截图。
2.7应答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至日,经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自行生产的本次采购产品的合格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并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样品一套, 承诺样品质量即为后续供货标准(需提供承诺书)。
5.1样品数量:本次采购产品的样品一套。
5.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
5.3样品递交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武洛街25号中国移动 (略)
5.4样品递交方式:接受现场递交和邮寄两种方式。
5.4.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递交样品人员需随身携带签字并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5.4.2采用邮寄方式的,应答人须在样品寄出后将应答人名称、邮寄快递单号、寄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等信息告知样品接收人。
样品接收人:高翠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39.com。
5.5本次应答样品即为后续供货标准。
5.6样品退还:未中选的应答人应在收到样品退还通知30日内领取应答样品,超过30日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应答样品,未领取的样品由采购人处置。
采购人:中国移动 (略)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武洛街25号
采购人联系人:高经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q.com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项目负责人:高翠娥(*)、张源(*)、杨昊斌、张文璐、程圣杰、李向明
邮箱:*@*39.com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830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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