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失效《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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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失效《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电商企业及个人: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带动和辐射效应,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加速发展、集聚发展。根据《关 (略)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黔商发[2017]193 号)《关于印发< (略) 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18]165号)和《中共雷山县委办公室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山县电商扶贫暨冷链物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党办发[2017]4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草拟了《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审定印发。《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的奖补资金从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专项资金中列支,由于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已完成,已无专项资金开展此项工作。现决定失效《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特向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为2023年3月14日至3月21日,请于时限内将意见反馈至邮箱*@qq.com,联系电话:*(县电商办),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各有关单位、电商企业及个人: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带动和辐射效应,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加速发展、集聚发展。根据《关 (略)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黔商发[2017]193 号)《关于印发< (略) 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18]165号)和《中共雷山县委办公室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山县电商扶贫暨冷链物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党办发[2017]4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草拟了《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审定印发。《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的奖补资金从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专项资金中列支,由于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已完成,已无专项资金开展此项工作。现决定失效《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特向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为2023年3月14日至3月21日,请于时限内将意见反馈至邮箱*@qq.com,联系电话:*(县电商办),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雷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奖补暨电商运营主体奖励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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