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污水站新增在线仪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污水站新增在线仪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污水站新增在线仪表设备采购及安装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污水站新增在线仪表设备采购及安装,比选人为重庆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一期项目污水处理池原设计无溶解氧、污泥浓度、浊度等过程仪表,污水站调整运行难度较大,为便于生产运行人员实时掌握水质数据,保证污水站连续稳定运行,我司拟于近期开展一期污水站新增在线仪表设备采购工作。
2.2采购内容:
(详见比选文件)
2.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完成采购及安装,并经比选人验收合格。
2.4、服务地点:重庆 (略) ( (略) 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2.5、质保期及保修范围: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比选申请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3、比选申请人须承诺中选后所供货品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4、比选申请人须承诺中选后且在签订合同前向比选人提供满足现场实际情况的设备安装图纸或实施方案等,如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满足比选人要求,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人中选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5、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实现数据上传调试。(每延误1天,扣除合同费用1万元,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6、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7、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比选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比选申请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申请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9、若中选候选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参加重庆 (略) 下属或控股的其他单位招投标活动中曾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比选申请人承诺在中选公示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领导有刑事犯罪行为或被国家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10、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注:以上提供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经审查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比选申请人资格;比选申请人之间如经查询存在关联情况,将取消全部关联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比选申请人于2023年03月1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各比选申请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比选申请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比选申请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比选申请人。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比选申请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向比选人支付500元/份标书费(非现金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比选采购中心。
5.2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0时00(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 (略)
地址: (略) 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地址: (略) 渝北区紫园路262号
联系人:覃老师
电话:*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污水站新增在线仪表设备采购及安装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污水站新增在线仪表设备采购及安装,比选人为重庆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一期项目污水处理池原设计无溶解氧、污泥浓度、浊度等过程仪表,污水站调整运行难度较大,为便于生产运行人员实时掌握水质数据,保证污水站连续稳定运行,我司拟于近期开展一期污水站新增在线仪表设备采购工作。
2.2采购内容:
(详见比选文件)
2.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完成采购及安装,并经比选人验收合格。
2.4、服务地点:重庆 (略) ( (略) 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2.5、质保期及保修范围: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比选申请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3、比选申请人须承诺中选后所供货品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4、比选申请人须承诺中选后且在签订合同前向比选人提供满足现场实际情况的设备安装图纸或实施方案等,如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满足比选人要求,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人中选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5、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实现数据上传调试。(每延误1天,扣除合同费用1万元,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6、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7、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比选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比选申请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申请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9、若中选候选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参加重庆 (略) 下属或控股的其他单位招投标活动中曾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比选申请人承诺在中选公示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领导有刑事犯罪行为或被国家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10、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注:以上提供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经审查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比选申请人资格;比选申请人之间如经查询存在关联情况,将取消全部关联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比选申请人于2023年03月1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各比选申请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比选申请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比选申请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比选申请人。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比选申请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向比选人支付500元/份标书费(非现金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比选采购中心。
5.2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0时00(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 (略)
地址: (略) 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地址: (略) 渝北区紫园路262号
联系人:覃老师
电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