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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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装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邀请单位如下:

1、滁州 (略) ;

2、安徽 (略) ;

3、安徽 (略) 。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装修改造工程。

2、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3、建设规模:工程内容主要有卫生间装修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5312.15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69287.18元)[工程招标控制价×(1-8%)]。

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备案后,按审计价款一次性付清(无息)。(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2年)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由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15:00时。

3、开标地点: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盖章)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0550-*

代理机构: (略) (盖章)

联系人:沈工

电话:*

2023年3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装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邀请单位如下:

1、滁州 (略) ;

2、安徽 (略) ;

3、安徽 (略) 。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装修改造工程。

2、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3、建设规模:工程内容主要有卫生间装修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5312.15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69287.18元)[工程招标控制价×(1-8%)]。

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备案后,按审计价款一次性付清(无息)。(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2年)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由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15:00时。

3、开标地点: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盖章)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0550-*

代理机构: (略) (盖章)

联系人:沈工

电话:*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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