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沈阳区域化采购中心哈尔滨局-2023年度运营专用物资-供电系统-氧化锌避雷器等物资项目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沈阳区域化采购中心哈尔滨局-2023年度运营专用物资-供电系统-氧化锌避雷器等物资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J-2023-007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 (略) 沈阳区域化采购中心哈尔滨局-2023年度运营专用物资-供电系统-氧化锌避雷器等物资项目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沈阳区域化采购中心哈尔滨局-2023年度运营专用物资-供电系统-氧化锌避雷器等物资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4.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03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包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30日13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略) (略) 南岗区邮政街339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艳丽(项目负责人)

电 话:0451-*

联 系 人:王常怡(技术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 (略) 项目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

邮 编:*

联 系 人:韩经理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26.com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为(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元。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支付(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用途,例:HJ-2022-0001 01包 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转账(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谈判保证金无效,到账时间以哈尔滨铁路 (略) 项目分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

8.2如遇第一次采购项目流标再次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时,已报过名的供应商重新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不需要重复缴纳谈判保证金。

8.3如需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谈判保证金缴费凭证的(上传时,请在备注里填写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用于退还谈判保证金),上传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

8.4本次采购项目将同步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报价。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办理 CA 证书(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于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谈判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报价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截至报价截止时间,系统报价通道将关闭,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5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附件: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附件2供应商手册-非招标

9.采购代理服务费相关事项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计费方式详见下表

服务费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率型

货物

100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5000-10000

0.25%

10000-*

0.05%

*以上

0.01%

说明: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含税到站价(税率13%)收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第一个100万按1.5%计算,剩余的按1.1%计算,以此类推。

本项目为固定数量物资采购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物资类费率计算,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代理咨询服务费,在收到服务费通知单复印(扫描)件后三天内,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服务费。

本项目为预估数量物资采购的,在采购合同开始履行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采购方提供的合同实际履约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票入账为准),一次性或分次收齐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服务费通知单复印(扫描)件后三天内,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服务费。

2023年03月14日

附表1

物资需求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编码(如有)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元)

最高限价总额(含税,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结算单位及数量分劈

谈判保证金(元)

备注

1

1

*

氧化锌避雷器

YH10WT-42/120

263

3164.00

*.00

以采购单约定的到货日期为期限

以采购单约定的地点为准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16642

2

2

*

防鸟害装置

GFNS-450/147伞型

500

443.24

*.00

4432

,沈阳,哈尔滨

(项目编号:HJ-2023-007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 (略) 沈阳区域化采购中心哈尔滨局-2023年度运营专用物资-供电系统-氧化锌避雷器等物资项目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沈阳区域化采购中心哈尔滨局-2023年度运营专用物资-供电系统-氧化锌避雷器等物资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4.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03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包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30日13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略) (略) 南岗区邮政街339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艳丽(项目负责人)

电 话:0451-*

联 系 人:王常怡(技术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 (略) 项目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

邮 编:*

联 系 人:韩经理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26.com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为(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元。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支付(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用途,例:HJ-2022-0001 01包 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转账(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谈判保证金无效,到账时间以哈尔滨铁路 (略) 项目分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

8.2如遇第一次采购项目流标再次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时,已报过名的供应商重新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不需要重复缴纳谈判保证金。

8.3如需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谈判保证金缴费凭证的(上传时,请在备注里填写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用于退还谈判保证金),上传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

8.4本次采购项目将同步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报价。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办理 CA 证书(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于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谈判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报价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截至报价截止时间,系统报价通道将关闭,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5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附件: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附件2供应商手册-非招标

9.采购代理服务费相关事项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计费方式详见下表

服务费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率型

货物

100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5000-10000

0.25%

10000-*

0.05%

*以上

0.01%

说明: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含税到站价(税率13%)收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第一个100万按1.5%计算,剩余的按1.1%计算,以此类推。

本项目为固定数量物资采购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物资类费率计算,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代理咨询服务费,在收到服务费通知单复印(扫描)件后三天内,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服务费。

本项目为预估数量物资采购的,在采购合同开始履行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采购方提供的合同实际履约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票入账为准),一次性或分次收齐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服务费通知单复印(扫描)件后三天内,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服务费。

2023年03月14日

附表1

物资需求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编码(如有)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元)

最高限价总额(含税,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结算单位及数量分劈

谈判保证金(元)

备注

1

1

*

氧化锌避雷器

YH10WT-42/120

263

3164.00

*.00

以采购单约定的到货日期为期限

以采购单约定的地点为准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16642

2

2

*

防鸟害装置

GFNS-450/147伞型

500

443.24

*.00

4432

,沈阳,哈尔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