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3~2024年实验室通用气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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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3~2024年实验室通用气体招标公告


根据我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拟就2023~2024年实验室通用气体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3~2024年实验室通用气体采购。

二、项目预算

**万元整(¥*.00),以采购需求中所列气体的成交单价,按每季度实际用气发生量进行结算,服务期2年。

三、服务需求

成交供应商按要求(详见附件1)进行气体供货。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资质,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证件(须盖公章);

(八)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九)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2)

(十)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详见附件3)及服务承诺等(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二)供货气体的纯度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公章);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六、成交规则

所有货物单价总和最低者为成交单位。

(一)项目实行单价控制,报价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材料到达指定邮寄地点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供应商。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份,全部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以密封盖章。于2023年3月19日9:00前提交或邮寄 (略) 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逾期送达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冠洲,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3年3月13日


关联文件:


根据我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拟就2023~2024年实验室通用气体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3~2024年实验室通用气体采购。

二、项目预算

**万元整(¥*.00),以采购需求中所列气体的成交单价,按每季度实际用气发生量进行结算,服务期2年。

三、服务需求

成交供应商按要求(详见附件1)进行气体供货。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资质,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证件(须盖公章);

(八)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九)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2)

(十)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详见附件3)及服务承诺等(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二)供货气体的纯度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公章);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六、成交规则

所有货物单价总和最低者为成交单位。

(一)项目实行单价控制,报价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材料到达指定邮寄地点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供应商。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份,全部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以密封盖章。于2023年3月19日9:00前提交或邮寄 (略) 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逾期送达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冠洲,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3年3月13日


文件下载:


附件1:商务技术资格要求.doc
附件2: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docx
附件3:实验室通用气体报价单.docx

关联文件:



根据我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拟就2023~2024年实验室通用气体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3~2024年实验室通用气体采购。

二、项目预算

**万元整(¥*.00),以采购需求中所列气体的成交单价,按每季度实际用气发生量进行结算,服务期2年。

三、服务需求

成交供应商按要求(详见附件1)进行气体供货。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资质,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证件(须盖公章);

(八)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九)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2)

(十)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详见附件3)及服务承诺等(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二)供货气体的纯度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公章);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六、成交规则

所有货物单价总和最低者为成交单位。

(一)项目实行单价控制,报价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材料到达指定邮寄地点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供应商。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份,全部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以密封盖章。于2023年3月19日9:00前提交或邮寄 (略) 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逾期送达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冠洲,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3年3月13日


关联文件:


根据我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拟就2023~2024年实验室通用气体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3~2024年实验室通用气体采购。

二、项目预算

**万元整(¥*.00),以采购需求中所列气体的成交单价,按每季度实际用气发生量进行结算,服务期2年。

三、服务需求

成交供应商按要求(详见附件1)进行气体供货。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资质,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证件(须盖公章);

(八)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九)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2)

(十)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详见附件3)及服务承诺等(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二)供货气体的纯度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公章);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六、成交规则

所有货物单价总和最低者为成交单位。

(一)项目实行单价控制,报价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价至少包括:气瓶租金及运输配送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所提交气体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气体规格参数清单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未按项目需求气体清单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材料到达指定邮寄地点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供应商。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份,全部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以密封盖章。于2023年3月19日9:00前提交或邮寄 (略) 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逾期送达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冠洲,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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