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人民医院物业及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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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略) 物业及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新城区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四楼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3-02-F
项目名称: (略) (略) 物业及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物业及保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00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0 | 7,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及保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及保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至2023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新城区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四楼4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财政局办公楼七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开标地点: (略) 财政局办公楼七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地址:项目实施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新城区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四楼403室
联系方式:0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新娟
电话:0913-*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14日
相关附件: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docx
韩城市人民医院物业及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物业及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新城区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四楼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3-02-F
项目名称: (略) (略) 物业及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物业及保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00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0 | 7,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及保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及保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至2023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新城区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四楼4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财政局办公楼七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开标地点: (略) 财政局办公楼七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地址:项目实施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新城区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四楼403室
联系方式:0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新娟
电话:0913-*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14日
相关附件: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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