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供水设施建设水土保持服务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县城供水设施建设水土保持服务招标公告

南木林县县城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比选水土保持服务机构的公告

南木林县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水土保持服务机构来负责南木林县县城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手续跑办工作。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服务机构前来参与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木林县县城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南木林县县城。
(三)项目规模:水厂改造1项、管道工程1项、智慧水务工程1项及附属工程等。
(四)项目预计总投资:2500万元。
(五)水土保持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6.84(包含监测、补偿、编制等各类费用),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工作内容:负责涉及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有关所有手续跑办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以下简称“65号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水土保持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编制材料并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按时开展环评监测。
(六)全过程管理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有具备工程水土保持服务资格证件的专业人员;3、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4、在日喀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在西藏范围内有过类似业绩;5、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提供信用查询截图;7、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土保持服务相关资质证书。
(七)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服务技术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一)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网等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时间较近的信用查询截图。
(四)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日至**日前,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分(全天在岗)递交比选资料,在南木林县政府大楼住建局3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略) 自有人员,同时应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人员相关有效证书原件等。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递送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五)报价单、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工作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和财务报表;
(六)相关比 (略) 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七)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日18:30,地点为:南木林县政府大楼,住建局303室。
三、比选方式
将按照南木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木林县工程建设领域技术服务企业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及《南木林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综合评估等级评定表》(详见附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全过程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评分,以综合评分第一确定为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服务机构。
四、联系方式
旦增欧珠*;
周玘锦*
地 址:南木林县湘河北路

南木林县人民政府

**日

*.jpg

南木林县县城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比选水土保持服务机构的公告

南木林县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水土保持服务机构来负责南木林县县城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手续跑办工作。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服务机构前来参与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木林县县城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南木林县县城。
(三)项目规模:水厂改造1项、管道工程1项、智慧水务工程1项及附属工程等。
(四)项目预计总投资:2500万元。
(五)水土保持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6.84(包含监测、补偿、编制等各类费用),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工作内容:负责涉及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有关所有手续跑办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以下简称“65号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水土保持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编制材料并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按时开展环评监测。
(六)全过程管理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有具备工程水土保持服务资格证件的专业人员;3、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4、在日喀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在西藏范围内有过类似业绩;5、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提供信用查询截图;7、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土保持服务相关资质证书。
(七)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服务技术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一)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网等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时间较近的信用查询截图。
(四)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日至**日前,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分(全天在岗)递交比选资料,在南木林县政府大楼住建局3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略) 自有人员,同时应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人员相关有效证书原件等。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递送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五)报价单、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工作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和财务报表;
(六)相关比 (略) 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七)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日18:30,地点为:南木林县政府大楼,住建局303室。
三、比选方式
将按照南木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木林县工程建设领域技术服务企业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及《南木林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综合评估等级评定表》(详见附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全过程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评分,以综合评分第一确定为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服务机构。
四、联系方式
旦增欧珠*;
周玘锦*
地 址:南木林县湘河北路

南木林县人民政府

**日

*.jpg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