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光纤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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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光纤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雁塔区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光纤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3-SN-QC-ZC-FW--0113

项目名称:雁塔区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光纤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雁塔区政府互联网主线路及应急线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租赁服务雁塔区政府互联网主线路及应急线路1(项)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0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合同包2(雁塔区政府互联网备用线路及其他分支线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租赁服务雁塔区政府互联网备用线路及其他分支线路1(项)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03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政府互联网主线路及应急线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合同包2(雁塔区政府互联网备用线路及其他分支线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政府互联网主线路及应急线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雁塔区政府互联网备用线路及其他分支线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8)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关 (略)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略) 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芸、胡婷

电话:029-*-819/817

(略)

2023年03月16日


项目概况

雁塔区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光纤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3-SN-QC-ZC-FW--0113

项目名称:雁塔区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光纤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雁塔区政府互联网主线路及应急线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租赁服务雁塔区政府互联网主线路及应急线路1(项)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0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合同包2(雁塔区政府互联网备用线路及其他分支线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租赁服务雁塔区政府互联网备用线路及其他分支线路1(项)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03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政府互联网主线路及应急线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合同包2(雁塔区政府互联网备用线路及其他分支线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政府互联网主线路及应急线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雁塔区政府互联网备用线路及其他分支线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8)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关 (略)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略) 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芸、胡婷

电话:029-*-819/817

(略)

2023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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