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突发事件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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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突发事件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受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环保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淮安融创 (略) 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突发事件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突发事件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融创 (略) (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ZC-*-HARC-G2023-0001

(二)项目名称: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突发事件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158万元

(五)最高限价:158万元

(六)采购需求: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突发事件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完毕并交付使用。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把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材料费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注:如果投标人未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所 (略) 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3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环保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4楼( (略) 淮海南路699号)

联系人:陈玲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融创 (略)

地址: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 (略) 宁连公路与枚皋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系人:支云丹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环保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淮安融创 (略)

日 期:2023年3月16日

附件: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公开招标).doc

受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环保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淮安融创 (略) 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突发事件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突发事件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融创 (略) (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ZC-*-HARC-G2023-0001

(二)项目名称: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突发事件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158万元

(五)最高限价:158万元

(六)采购需求: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突发事件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完毕并交付使用。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把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材料费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注:如果投标人未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所 (略) 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3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环保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4楼( (略) 淮海南路699号)

联系人:陈玲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融创 (略)

地址: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 (略) 宁连公路与枚皋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系人:支云丹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环保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淮安融创 (略)

日 期:2023年3月16日

附件: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公开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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