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上海市闵行区卫建委医卫云运维服务项目(2023运维)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上海市闵行区卫建委医卫云运维服务项目(2023运维)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闵行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 (略) 闵行区卫建委医卫云运维服务项目(2023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略) 闵行区卫建委医卫云运维服务项目(2023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略) 闵行区卫健委医卫行业云提供满足2023年全年业务发展需要的云平台资源、平台运维及管理服务。充分考虑架构的开放性与扩展性、平台的安全性与稳定性、管理与运维的高效性与便捷性、应用及数据迁移方案的合理性等。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隶属于闵行区卫健委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数据中心规模庞大复杂,实施难度高,对数据安全性、系统的稳定性要求很高,涉及民生敏感数据,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故需要实施方对项目实施运行理解要求程度较高。本项目已于2020年10月实施完成并运行至今, (略) 上海分公司作为闵行区医卫云项目集成商,从前期的需求调研、方案编写、项目实施、后期维护等均深度参与,在卫健系统的建设方面积累了较多经验,熟悉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运行模式,对本单位基础设施环境、项目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具有完备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服务能力。 鉴于以上情况,为保障本项目平稳运行,技术服务及时有效,保证闵行区医卫云项目信息安全和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 (略) 上海分公司进行本项目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上海分公司
地址: (略) 闵行区莘东路1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机构管理员
联系地址:友东路358号3号楼3楼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512.5 KB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闵行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 (略) 闵行区卫建委医卫云运维服务项目(2023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略) 闵行区卫建委医卫云运维服务项目(2023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略) 闵行区卫健委医卫行业云提供满足2023年全年业务发展需要的云平台资源、平台运维及管理服务。充分考虑架构的开放性与扩展性、平台的安全性与稳定性、管理与运维的高效性与便捷性、应用及数据迁移方案的合理性等。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隶属于闵行区卫健委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数据中心规模庞大复杂,实施难度高,对数据安全性、系统的稳定性要求很高,涉及民生敏感数据,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故需要实施方对项目实施运行理解要求程度较高。本项目已于2020年10月实施完成并运行至今, (略) 上海分公司作为闵行区医卫云项目集成商,从前期的需求调研、方案编写、项目实施、后期维护等均深度参与,在卫健系统的建设方面积累了较多经验,熟悉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运行模式,对本单位基础设施环境、项目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具有完备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服务能力。 鉴于以上情况,为保障本项目平稳运行,技术服务及时有效,保证闵行区医卫云项目信息安全和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 (略) 上海分公司进行本项目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上海分公司
地址: (略) 闵行区莘东路1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机构管理员
联系地址:友东路358号3号楼3楼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51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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