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系统升级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系统升级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升级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信息安全软件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7日14:50 |
预算金额 | ¥3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略) 新增加的7个点位进行配套的重症监护系统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 (略) (略) 现阶段所使用的重症信息管理系统,从2022年3月开始由沈阳东软 (略) 建设运行, (略) 重症医学科必备系统, (略) 医疗服务质量,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我院原使用床位为15张,于今年重症病房床位增加为22张,配套的重症系统急需进行升级(新增7个点位),并且新增加的点位除需要与原有系统对接外,还应保证能够完整的获取患者信息、设备等数据, (略) 内系统稳定运行和原系统源代码唯一性。
因该项业务面向公众的特殊性、不能中断的连续性、数据安全性以及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因素,故不能因为系统升级等原因导致各项业务停滞,只能由沈阳东软 (略) 承接,以保证在短时间内完成。
基于上述原因并经3名专家论证,参照《 (略) 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相关规定,“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升级”项目符合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标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东软 (略)
地址: (略) 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17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刘工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升级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信息安全软件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7日14:50 |
预算金额 | ¥3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略) 新增加的7个点位进行配套的重症监护系统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 (略) (略) 现阶段所使用的重症信息管理系统,从2022年3月开始由沈阳东软 (略) 建设运行, (略) 重症医学科必备系统, (略) 医疗服务质量,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我院原使用床位为15张,于今年重症病房床位增加为22张,配套的重症系统急需进行升级(新增7个点位),并且新增加的点位除需要与原有系统对接外,还应保证能够完整的获取患者信息、设备等数据, (略) 内系统稳定运行和原系统源代码唯一性。
因该项业务面向公众的特殊性、不能中断的连续性、数据安全性以及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因素,故不能因为系统升级等原因导致各项业务停滞,只能由沈阳东软 (略) 承接,以保证在短时间内完成。
基于上述原因并经3名专家论证,参照《 (略) 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相关规定,“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升级”项目符合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标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东软 (略)
地址: (略) 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17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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