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OA系统升级优化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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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OA系统升级优化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OA系统升级优化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3-03-17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比选项目为 (略) (略) OA系统升级优化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WKYC*,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 (略)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采购内容

  1.1比选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盐城邮政OA系统升级优化项目,预算金额19万元(含税),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质保期满无问题付清尾款止。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19万元(含税),供应商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项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比选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供应商存在公开比选规定的不得参加响应的常规情形的,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 (略) 或 (略) (略) 或 (略)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成交、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7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 (略) 官网(http://**)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aofang.*@*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高芳,电话:*)确认邮件收取成功。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比选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盐城邮政OA升级+比选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15时0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解放中路8号13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邮政官网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盛州集团商务楼15层

  联 系 人:高芳

  电话:*

  电子邮件:gaofang.*@*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5087

  2023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1.htm
, (略) ,盐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OA系统升级优化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3-03-17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比选项目为 (略) (略) OA系统升级优化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WKYC*,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 (略)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采购内容

  1.1比选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盐城邮政OA系统升级优化项目,预算金额19万元(含税),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质保期满无问题付清尾款止。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19万元(含税),供应商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项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比选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供应商存在公开比选规定的不得参加响应的常规情形的,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 (略) 或 (略) (略) 或 (略)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成交、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7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 (略) 官网(http://**)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aofang.*@*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高芳,电话:*)确认邮件收取成功。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比选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盐城邮政OA升级+比选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15时0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解放中路8号13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邮政官网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盛州集团商务楼15层

  联 系 人:高芳

  电话:*

  电子邮件:gaofang.*@*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5087

  2023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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