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期二标段)-强电部分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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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期二标段)-强电部分磋商公告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期二标段)-强电部分磋商公告


四川宏祥景 (略) 受乐山金沫 (略) 委托,拟对“ (略) 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期二标段)-强电部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期二标段)-强电部分

2.采购编号:SCHXJ-2023-005

3.采购人:乐山金沫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祥景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97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略) 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期二标段)-强电部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及说明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络方式获取。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本项目所有文件资料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网络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将完整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 (略) 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经我公司审查合格后回复邮件,报名单位根据邮件完善报名手续,审核后回复是否报名成功。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30日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金沫 (略)

地址:沙湾区沙湾镇河口路18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祥景 (略)

地址: (略) 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76号亚太并购大厦5楼513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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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祥景 (略) 受乐山金沫 (略) 委托,拟对“ (略) 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期二标段)-强电部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期二标段)-强电部分

2.采购编号:SCHXJ-2023-005

3.采购人:乐山金沫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祥景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97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略) 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期二标段)-强电部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及说明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络方式获取。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本项目所有文件资料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网络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将完整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 (略) 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经我公司审查合格后回复邮件,报名单位根据邮件完善报名手续,审核后回复是否报名成功。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30日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金沫 (略)

地址:沙湾区沙湾镇河口路18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祥景 (略)

地址: (略) 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76号亚太并购大厦5楼513

联系人: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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