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西昌高炉炉料结构优化节能减排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服务
攀钢西昌高炉炉料结构优化节能减排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服务
磋商邀请
四川恒鑫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攀钢西昌高炉炉料结构优化节能减排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X〔2023〕17号。
2.项目名称:攀钢西昌高炉炉料结构优化节能减排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服务。
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攀钢西昌高炉炉料结构优化节能减排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服务。(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提供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的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增强级)。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8年-2022年)内能耗在线监测建设系统项目类似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资料至少两份)。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报价要求及合同签订
1、报价要求:供应商报总价及清单价,总价包干(供应商报价应是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售后服务及安装所需要的辅材、配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即包干价),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该采购项目成交单位与业主单位( (略) )签订合同。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3年3月 18日至2023年 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长安路246号金林郡景小区一单元206室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购买文件记录表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网络获取:经办人员应当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待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结果无误后可进行转账。原件于开标当天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1)供应商购买文件记录表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28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四川恒鑫 (略) ( (略) 大石坂路 61 号中所安置小区商住楼五楼502)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址: (略) 凉山彝族自治州长安西路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恒鑫 (略)
地址: (略) 长安路246号金林郡景小区一单元206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2023年3月
磋商邀请
四川恒鑫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攀钢西昌高炉炉料结构优化节能减排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X〔2023〕17号。
2.项目名称:攀钢西昌高炉炉料结构优化节能减排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服务。
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攀钢西昌高炉炉料结构优化节能减排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服务。(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提供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的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增强级)。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8年-2022年)内能耗在线监测建设系统项目类似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资料至少两份)。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报价要求及合同签订
1、报价要求:供应商报总价及清单价,总价包干(供应商报价应是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售后服务及安装所需要的辅材、配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即包干价),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该采购项目成交单位与业主单位( (略) )签订合同。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3年3月 18日至2023年 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长安路246号金林郡景小区一单元206室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购买文件记录表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网络获取:经办人员应当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待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结果无误后可进行转账。原件于开标当天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1)供应商购买文件记录表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28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四川恒鑫 (略) ( (略) 大石坂路 61 号中所安置小区商住楼五楼502)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址: (略) 凉山彝族自治州长安西路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恒鑫 (略)
地址: (略) 长安路246号金林郡景小区一单元206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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