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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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1.2、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JYCZ*

1.3、标讯区域:地方

1.4、行政区域: (略)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采购预算:¥*.56元

1.7、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合同履行期限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

(元)

1

C*-其他税务服务

纳税辅助性服务

1年

*.56

*.56

15000.00

1.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9、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1.10、是否采购进口产品或支持境外企业投标:本次招标拒绝境外企业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包1:无。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3月21日起至2023年03月27日止,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湖南 (略) 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地址: (略) 天元 (略) 风景18栋208室。

3.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到湖南 (略) 办公室。

3.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购买。

3.5、招标文件售价:每包400元整,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6、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15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湖南 (略) 3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请看现场指示牌);地址: (略) 天元 (略) 风景18栋3楼开标室。

五、质疑及公告期限

5.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5.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 (略) 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株洲支行

银行账号:1345 4000 0000 20460

6.2、招标代理费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 (略)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株洲支行

银行账号:1345 4000 0000 08249

6.3、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付卓莹

财务电话:0731-*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 (略) 天元区泰山路131号路

联系人:唐天宇

电 话:0731-*

邮 编:*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天元 (略) 风景18栋208室

联系人:黄 敏、杨启龙、崔 鹏

电 话:0731-*、*

7.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敏、杨启龙、崔 鹏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邮 编:*

邮 箱:*@*63.com

受国家税务总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1.2、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JYCZ*

1.3、标讯区域:地方

1.4、行政区域: (略)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采购预算:¥*.56元

1.7、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合同履行期限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

(元)

1

C*-其他税务服务

纳税辅助性服务

1年

*.56

*.56

15000.00

1.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9、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1.10、是否采购进口产品或支持境外企业投标:本次招标拒绝境外企业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包1:无。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3月21日起至2023年03月27日止,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湖南 (略) 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地址: (略) 天元 (略) 风景18栋208室。

3.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到湖南 (略) 办公室。

3.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购买。

3.5、招标文件售价:每包400元整,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6、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15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湖南 (略) 3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请看现场指示牌);地址: (略) 天元 (略) 风景18栋3楼开标室。

五、质疑及公告期限

5.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5.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 (略) 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株洲支行

银行账号:1345 4000 0000 20460

6.2、招标代理费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 (略)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株洲支行

银行账号:1345 4000 0000 08249

6.3、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付卓莹

财务电话:0731-*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 (略) 天元区泰山路131号路

联系人:唐天宇

电 话:0731-*

邮 编:*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天元 (略) 风景18栋208室

联系人:黄 敏、杨启龙、崔 鹏

电 话:0731-*、*

7.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敏、杨启龙、崔 鹏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邮 编:*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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