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彰武饲料厂饲料散集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3年度彰武饲料厂饲料散集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越秀 (略) (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 (略) 组织进行 2023年度彰武饲料厂饲料散集运输服务 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组织采购主体:辽宁越秀 (略) (二)实际采购主体:彰武 (略) (三)项目名称:2023年度彰武饲料厂饲料散集运输服务 (四)项目地点:
(五)项目编号:HS-JTJC-2023-124 (六)采购需求:
(七)项目环节:本项目不划分项目环节,且不得拆分响应。 (八)成交家数:拟选择1家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次月5日前将完成的上月运量、账单核对无误后,中选成交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在接收全额发票4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拥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现场考察不统一组织踏勘,建议响应人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四、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五、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meng.*@*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简称)+报名日期+联系电话”,如:“HS-JTJC-2022-038总部检测中心理化实验室改造项目(沈阳明远)*-133XXXXXXXX”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一)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联 系 人:孟女士(招采相关) 电 话:* 联 系 人:彭先生(业务相关) 电 话:* 电子邮箱:yxhscgzx.*@*uexiu.com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八、投诉联系方式联 系 人:路经理 电 话:024-* 电子邮箱:sycgb.*@*uexiu.com 九、其他(一)履约保证金: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组织采购主体:辽宁越秀 (略) 2023年3月20日 |
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越秀 (略) (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 (略) 组织进行 2023年度彰武饲料厂饲料散集运输服务 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组织采购主体:辽宁越秀 (略) (二)实际采购主体:彰武 (略) (三)项目名称:2023年度彰武饲料厂饲料散集运输服务 (四)项目地点:
(五)项目编号:HS-JTJC-2023-124 (六)采购需求:
(七)项目环节:本项目不划分项目环节,且不得拆分响应。 (八)成交家数:拟选择1家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次月5日前将完成的上月运量、账单核对无误后,中选成交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在接收全额发票4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拥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现场考察不统一组织踏勘,建议响应人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四、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五、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meng.*@*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简称)+报名日期+联系电话”,如:“HS-JTJC-2022-038总部检测中心理化实验室改造项目(沈阳明远)*-133XXXXXXXX”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一)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联 系 人:孟女士(招采相关) 电 话:* 联 系 人:彭先生(业务相关) 电 话:* 电子邮箱:yxhscgzx.*@*uexiu.com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八、投诉联系方式联 系 人:路经理 电 话:024-* 电子邮箱:sycgb.*@*uexiu.com 九、其他(一)履约保证金: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组织采购主体:辽宁越秀 (略) 2023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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