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公安局购置警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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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青县公安局购置警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巴青县公安局购置警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12: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巴青县公安局购置警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巴青县公安局购置警务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2日15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3495

项目名称:巴青县公安局购置警务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03月27日 23时59分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2日15时3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2.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开启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西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那曲巴青县公安局

地 址: (略) 巴青县

联系方式: 益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海亮天城3栋2单元102

联系方式: 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巴青县公安局购置警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12: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巴青县公安局购置警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巴青县公安局购置警务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2日15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3495

项目名称:巴青县公安局购置警务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03月27日 23时59分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2日15时3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2.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开启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西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那曲巴青县公安局

地 址: (略) 巴青县

联系方式: 益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海亮天城3栋2单元102

联系方式: 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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