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水稻种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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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水稻种植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井楠茗宿)位于施集镇井楠村,占地面积*㎡,农田茶山约290余亩,具有民宿、餐饮、研学、烧烤、露营、采摘、垂钓等多种业态,项目围绕“茶村生态为先、乡村振兴为主、茶文化为魂、茶休闲为魄” 的规划理念,打造山美、水美、茶香的三位一体美丽乡村休闲旅游型特色村庄。

二、招标内容

(一)种植名称:约68亩水稻种植

(二)种植地点: (略) 南谯区井楠村大雷组

(三)种植内容:68亩水稻育秧、运送、插秧、一次病虫害防治及相关技术指导服务。

(四)种植期限: 5月20日前完工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合法企业单位或协会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

(二)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略) 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略) 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四、报价说明

(一)本次招标最高限价:3万元

(二)投标单位应根据*方要求提供相应报价单。

(三)投标人报价后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一年内不得参与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的所有询价活动。

五、其它要求:

(一)投标人所提供的秧苗必须保证是符合当地种植的优质水稻品种,品种纯度符合国家良种标准,秧苗健壮、无病虫害。

(二)栽种要求:种植面积约68亩,种植密度为行距30㎝、株距19㎝、亩种植约11700丛、每丛3-5株。

(三)投标人应在5月20日前栽插完毕。栽插完成后,为保证成活率应该对招标人提供免费的水稻种植、水肥、化除、病虫害等技术指导。

(四)投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招标人安全检查和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投标人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

(五)本次招标无预付款,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

六、评选说明

(一)评选原则:由比选小组根据报价人的报价进行评选,合理低价中标。

(二)报价单位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

(三)如果投标截止时间,参与单位不足三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参与单位不足三家,则转为竞争性谈判。若参与单位只有一家,应依法重新招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6楼。

八、提交内容包括以下

(一)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四)符合*方要求的报价清单。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参选人公章或签名,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50-*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委员会:由业主组织3名以上财务、营销、办公室人员组成


附件:报价单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井楠茗宿)位于施集镇井楠村,占地面积*㎡,农田茶山约290余亩,具有民宿、餐饮、研学、烧烤、露营、采摘、垂钓等多种业态,项目围绕“茶村生态为先、乡村振兴为主、茶文化为魂、茶休闲为魄” 的规划理念,打造山美、水美、茶香的三位一体美丽乡村休闲旅游型特色村庄。

二、招标内容

(一)种植名称:约68亩水稻种植

(二)种植地点: (略) 南谯区井楠村大雷组

(三)种植内容:68亩水稻育秧、运送、插秧、一次病虫害防治及相关技术指导服务。

(四)种植期限: 5月20日前完工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合法企业单位或协会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

(二)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略) 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略) 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四、报价说明

(一)本次招标最高限价:3万元

(二)投标单位应根据*方要求提供相应报价单。

(三)投标人报价后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一年内不得参与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的所有询价活动。

五、其它要求:

(一)投标人所提供的秧苗必须保证是符合当地种植的优质水稻品种,品种纯度符合国家良种标准,秧苗健壮、无病虫害。

(二)栽种要求:种植面积约68亩,种植密度为行距30㎝、株距19㎝、亩种植约11700丛、每丛3-5株。

(三)投标人应在5月20日前栽插完毕。栽插完成后,为保证成活率应该对招标人提供免费的水稻种植、水肥、化除、病虫害等技术指导。

(四)投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招标人安全检查和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投标人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

(五)本次招标无预付款,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

六、评选说明

(一)评选原则:由比选小组根据报价人的报价进行评选,合理低价中标。

(二)报价单位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

(三)如果投标截止时间,参与单位不足三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参与单位不足三家,则转为竞争性谈判。若参与单位只有一家,应依法重新招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6楼。

八、提交内容包括以下

(一)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四)符合*方要求的报价清单。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参选人公章或签名,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50-*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委员会:由业主组织3名以上财务、营销、办公室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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