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宏村2023年45亩蓝莓种植基地到村产业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施宏村2023年45亩蓝莓种植基地到村产业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毕桥镇施宏村2023年45亩蓝莓种植基地到村产业项目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郎溪县毕桥镇施宏村村民委员会,为确保货物采购货物质量及采购价格控制,决定实行邀请交易方式(被邀请单位名称: (略) 诚源 (略) 、山东雨木 (略) 、山东 (略) ),择优选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1建设规模:毕桥镇施宏村2023年45亩蓝莓种植基地到村产业项目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共1套
1.2建设地点:郎溪县毕桥镇施宏村2023年45亩蓝莓种植基地。
1.3项目交易范围:
1.3.1 PE管主管、支管及法兰、三通、球阀、旁通阀等相关配套设施
(1)φ16PE管,13500m。
(2)φ75PE管,540m;
(3)φ63PE管360m;
(4) 相关配套设施:φ75法兰14套;14*70螺栓54套;φ75球阀68只;φ63球阀球阀60只;φ16旁通阀270套;φ16堵头270只,其他堵头、三通、止回阀、湾头、法兰垫等若干;
1.3.2 滴灌配套设施
(1)φ75叠式过滤器4套;
(2)4L滴头21600只;
(3)φ16的真通450只。
1.3.3 提水增压配套设施
(1)15千瓦的高压泵1台套;
(2)4*16的电缆线20m;
(3)15千瓦的启动柜1台套;
(4)4通道的智能水肥一体机1台套;
(5)1000L的施肥桶4只;
(6)16L的砂石过滤器1台;
(7)16mp压力表2只。
具体详见水肥一体化建设技术参数及要求文件
1.4交易最高投标限价:72000元。
1.5工期:签订合同后,以*方下达开工令为准,10天内进场,工期30天;
1.6质量要求:符合要求,达合格标准;
1.7付款方式:
2.7.1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款的40%(开工费),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到审计价的100%。(不计息)。
2.7.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营业范围。
3.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
4.1 交易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5.交易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开标;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并按投标报价为中标结果。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目录栏毕桥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公示1个工作日。
6.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交易代理机构对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项报价表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 报名时间: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企业,于投标截 (略) (周工*)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
7.2交易文件售价:不收费。
8.交易
8.1交易会开始时间为2023年03月17日15时00分,地点: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三楼大会议室(郎溪县毕桥镇振兴路)
8.2在交易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目录栏毕桥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3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投标文件、邀请函(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该响应人的交易将被拒绝。
8.4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5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货物采购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成交人须在代理机构通知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9.2成交通知书发出7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所采购货物进场并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4成交人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本镇60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交易。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县毕桥镇施宏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 (略)
联系人:周工
电话:*
2023年03月13日
毕桥镇施宏村2023年45亩蓝莓种植基地到村产业项目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郎溪县毕桥镇施宏村村民委员会,为确保货物采购货物质量及采购价格控制,决定实行邀请交易方式(被邀请单位名称: (略) 诚源 (略) 、山东雨木 (略) 、山东 (略) ),择优选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1建设规模:毕桥镇施宏村2023年45亩蓝莓种植基地到村产业项目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共1套
1.2建设地点:郎溪县毕桥镇施宏村2023年45亩蓝莓种植基地。
1.3项目交易范围:
1.3.1 PE管主管、支管及法兰、三通、球阀、旁通阀等相关配套设施
(1)φ16PE管,13500m。
(2)φ75PE管,540m;
(3)φ63PE管360m;
(4) 相关配套设施:φ75法兰14套;14*70螺栓54套;φ75球阀68只;φ63球阀球阀60只;φ16旁通阀270套;φ16堵头270只,其他堵头、三通、止回阀、湾头、法兰垫等若干;
1.3.2 滴灌配套设施
(1)φ75叠式过滤器4套;
(2)4L滴头21600只;
(3)φ16的真通450只。
1.3.3 提水增压配套设施
(1)15千瓦的高压泵1台套;
(2)4*16的电缆线20m;
(3)15千瓦的启动柜1台套;
(4)4通道的智能水肥一体机1台套;
(5)1000L的施肥桶4只;
(6)16L的砂石过滤器1台;
(7)16mp压力表2只。
具体详见水肥一体化建设技术参数及要求文件
1.4交易最高投标限价:72000元。
1.5工期:签订合同后,以*方下达开工令为准,10天内进场,工期30天;
1.6质量要求:符合要求,达合格标准;
1.7付款方式:
2.7.1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款的40%(开工费),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到审计价的100%。(不计息)。
2.7.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营业范围。
3.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
4.1 交易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5.交易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开标;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并按投标报价为中标结果。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目录栏毕桥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公示1个工作日。
6.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交易代理机构对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项报价表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 报名时间: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企业,于投标截 (略) (周工*)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
7.2交易文件售价:不收费。
8.交易
8.1交易会开始时间为2023年03月17日15时00分,地点: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三楼大会议室(郎溪县毕桥镇振兴路)
8.2在交易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目录栏毕桥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3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投标文件、邀请函(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该响应人的交易将被拒绝。
8.4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5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货物采购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成交人须在代理机构通知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9.2成交通知书发出7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所采购货物进场并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4成交人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本镇60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交易。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县毕桥镇施宏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 (略)
联系人:周工
电话:*
2023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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