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灌云县财政局大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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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灌云县财政局大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2022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灌云县财政局大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编号:JSDYLYCGGS*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09:00:00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17:00:00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2022年 (略) 连云港分行灌云县财政局大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2年 (略) 连云港分行灌云县财政局大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采购理由:集团公司及内部各单位可直接生产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完全满足需求,保障质量,价格公允合理, (略) 领导和相关部门集体审议。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号) (略) 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明确“为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研发成果落地推广应用, (略) 科技创新部下发的“中国电信研发成果及产品转化清单”中明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转化的物资和服务及对应的内部单位,可以按照本条说明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江苏分公司。

3.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电话:*

邮箱:wangzhen5.*@*hinatelecom.cn

地址: (略) 海州区兴隆路1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略)

日期:**日


,灌云县,连云港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2022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灌云县财政局大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编号:JSDYLYCGGS*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09:00:00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17:00:00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2022年 (略) 连云港分行灌云县财政局大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2年 (略) 连云港分行灌云县财政局大数据融合应用平台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采购理由:集团公司及内部各单位可直接生产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完全满足需求,保障质量,价格公允合理, (略) 领导和相关部门集体审议。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号) (略) 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明确“为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研发成果落地推广应用, (略) 科技创新部下发的“中国电信研发成果及产品转化清单”中明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转化的物资和服务及对应的内部单位,可以按照本条说明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江苏分公司。

3.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电话:*

邮箱:wangzhen5.*@*hinatelecom.cn

地址: (略) 海州区兴隆路1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略)

日期:**日


,灌云县,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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