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2023年医用织物租赁洗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医院2023年医用织物租赁洗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2023年医用织物租赁洗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淇滨区地恩地镁大厦1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 (略) 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ZBHB-2023-0310;
2、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医用织物租赁洗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 (略) 医用床上用品、手术室辅料、医用制服类等医用织物租赁、洗涤等;
6、服务周期:根据采购预算金额使用情况,使用完毕终止合同;
7、服务要求:满足“WS/T 508-2016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床品及手术敷料的质量、 (略) 临床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承诺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淇滨区地恩地镁大厦16楼1603B室。
方式:现场获取;响应人须携带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材料(以上材料须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售价:不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期限、地点:
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会议室( (略) 淇滨区地恩地镁大厦17楼1703)。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告栏》、《微信公众号: (略)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 (略) 公告栏》进行公告,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
2.各潜在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时间内获取招标(磋商)文件,因政府采购项目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淇滨区鹤淇大道与永定河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2楼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
项目概况
(略) 2023年医用织物租赁洗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淇滨区地恩地镁大厦1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 (略) 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ZBHB-2023-0310;
2、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医用织物租赁洗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 (略) 医用床上用品、手术室辅料、医用制服类等医用织物租赁、洗涤等;
6、服务周期:根据采购预算金额使用情况,使用完毕终止合同;
7、服务要求:满足“WS/T 508-2016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床品及手术敷料的质量、 (略) 临床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承诺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淇滨区地恩地镁大厦16楼1603B室。
方式:现场获取;响应人须携带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材料(以上材料须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售价:不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期限、地点:
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会议室( (略) 淇滨区地恩地镁大厦17楼1703)。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告栏》、《微信公众号: (略)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 (略) 公告栏》进行公告,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
2.各潜在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时间内获取招标(磋商)文件,因政府采购项目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淇滨区鹤淇大道与永定河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2楼
联系人: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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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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