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询价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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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询价遴选公告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询价遴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询价遴选采购

二、采购标的: (略) (略) 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

三、采购预算:48万元/年

四、采购要求:

1.1、服务内容

(1)、供应商餐饮团队负责咨询大厦干部职工工作用餐、接待用餐、咨询大厦内部开评标活动盒饭等保障。

(2)、供应商餐饮团队每周要制作和公布当周菜谱。

(3)、供应商餐饮团队每天定时清理餐厨垃圾,负责就餐区和加工区的保洁、餐具日常的清洗消毒等工作。

(4)、供应商负责食堂后厨人员的招聘(按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培训、劳保发放以及人事管理等。

(5)、供应商餐饮团队维护就餐人员秩序,负责监督就餐人员打卡、发放水果。

(6)、供应商餐饮团队配合采购人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水、电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供应商餐饮团队配合采购人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仓库日常出入库管理,认真登记出入库台账,每月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8)、供应商餐饮团队配合采购人 (略) 提供的食材、价格、质量进行把关。

(9)、供应商餐饮团队配合其他食堂相关管理工作。

1.2、服务时间:

日常供餐:早餐7:40-8:45,午餐11:45-13:00,晚餐:17:30-18:15。

临时接待用餐:按采购人提供的餐费标准、时间提供服务。

2、供应商人员配备及要求

2.1、餐饮团队至少配备6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1人、白案1人、勤杂3人,团队主厨、副厨、白案年龄50岁以下,其中须保证有一名女性人员,其他勤杂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所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2.2、供应商餐饮团队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上岗,并由采购人负责每年组织办理《健康合格证》。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由采购人负责款式及费用,并保持整洁干净;要讲究个人卫生,坚持按规定着装,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

3、物资采购要求及供餐标准

3.1、物资采购要求:供应商餐饮团队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餐费标准列出食物清单,所有物资由采购人采购提供。

3.2、供餐标准:

菜品要求:1.做好菜品保温工作,确保用餐人员吃到热菜热饭;2.叶菜类分批烹制,确保用餐人员吃到最新鲜的青菜;3.半荤素或全素菜品要根据用餐情况分批烹制,菜品不隔夜,确保食品安全,减少食材浪费;4.每周菜品不得重复,定期推出新菜。5.餐饮团队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调换;

3.3、因物价等原因,造成伙食标准无法执行的,供应商餐饮团队须提前与采购人商定,在新标准未出台前,供应商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4、卫生及安全要求

4.1、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管理条例》,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项目所有餐饮团队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严禁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原料和过期、霉变、生虫或其它感官异常食品。食品及原料要离地离墙摆放,并做好“五防”:防尘、防潮、防蝇、防鼠、防蟑螂。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工作指南》最新版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4.2、食品卫生:生蔬菜品加工前要反复洗净;生、熟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区加工、分类存放,严禁混放;不得将变质食品重新加工食用。

4.3、餐具卫生:餐具、炊具坚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厨具、灶台做到“四无”:无水渍、无油腻、无粘污、无积圬。确保随时检查随时达标。

4.4、食堂卫生:坚持餐前饭后清洁,垃圾每次餐后必清。每周开展大扫除和消毒灭害,做到“四无”:餐厅和厨房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无污物。餐具入柜、厨具上架摆放整齐,餐桌椅柜及各类物品排列整齐;室内外不得乱挂、乱放杂物。

4.5、食堂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操作事故、防工伤事故,防食物中毒。

5、食堂设备更换及维护

5.1、现有设备使用及维护:对采购人提供的厨房场地、设备和各种用具器具,供应商餐饮团队应当珍惜爱护,合理正确使用、维护,如正常损坏,由采购人负责维修及更换;如供应商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维修赔偿。供应商要保管好厨房电器、设备和各种用具,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自然消耗除外)。故意破坏须双倍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2、添置或更换设备、用具:如需添置或需要更换设备、用具,须征得采购人同意,由采购人负责购买。未经采购人同意添置的设备,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3、节约水电,及时关闭照明灯、空调和其他电器设备。除烹调制作饭菜和用餐确实需要外,不得有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存在。

6、其他要求

6.1、每日必须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水、电或其他不可抗力)须延迟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遇节假日或采购人临时安排接待用餐的,供应商餐饮团队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餐费标准、时间提供服务,予以安排,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延时服务按延时服务收费标准由采购人支付。

6.2、采购人定期对于食品、调料、人员、卫生及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供应商餐饮团队应接受采购人食堂管理员的管理,应及时采纳并改善,提高服务质量。

6.3、供应商的餐饮团队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在服务过程中如有接触采购人有关需要保密信息时,有义务予以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6.5、供应商设立意见簿,虚心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6.6、采购人根据食堂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每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与结算款挂钩。

6.7、供应商必 (略) (略) 食堂管理规定配合食堂管理员进行食堂管理。

7、商务要求

7.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可以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约,最多可续约两年。具体服务要求以及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

7.2、服务地点: (略) (略) (略) 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7楼食堂

7.3、付款方式:次月结算当月费用。采购人根据食堂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当月对供应商餐饮团队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与结算款挂钩。次月5日前出具当月考核结果,以此计算服务费用,在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供应商根据确认金额次月1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后于15日内转账支付服务费。

7.4、延时服务收费标准:按天计算费用,周末主厨400元/天,副厨340元/天,白案200元/天,勤杂140元/天;法定节假日主厨600元/天,副厨510元/天,白案300元/天,勤杂210元/天,服务费用当月按实际发生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7.5、按月支付劳务费用不含社保费用和大病医疗增长部分,如社保费用和大病医疗有调整,调整部分金额由采购人承担(企业缴纳部分);

承诺:

(1)供应商必须保证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

(2)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食堂用工管理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或对外营业。

注:以上服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文件获取: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电子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3月21日09:00时(北京时间)至2023年3月27日17:30时(北京时间)登录“ (略) 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供应商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标书费:0元(网上缴纳,参与后不退)。

六、询价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具有类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2个。

七、询价时间与地点:

2023年3月28日14: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 (略) (略) (略) (略) 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6楼603室。

八、供应商确定原则:

1、根据最优惠中选原则,确定符合资格且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有效报价出现相同时,以管理费报价从低到高依次确定入围排序人;当管理费报价出现相同时,按随机抽取相同管理费报价的供应商依次确定入围排序人。

2、联系人:胡佳 联系电话:0791-*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询价遴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询价遴选采购

二、采购标的: (略) (略) 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

三、采购预算:48万元/年

四、采购要求:

1.1、服务内容

(1)、供应商餐饮团队负责咨询大厦干部职工工作用餐、接待用餐、咨询大厦内部开评标活动盒饭等保障。

(2)、供应商餐饮团队每周要制作和公布当周菜谱。

(3)、供应商餐饮团队每天定时清理餐厨垃圾,负责就餐区和加工区的保洁、餐具日常的清洗消毒等工作。

(4)、供应商负责食堂后厨人员的招聘(按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培训、劳保发放以及人事管理等。

(5)、供应商餐饮团队维护就餐人员秩序,负责监督就餐人员打卡、发放水果。

(6)、供应商餐饮团队配合采购人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水、电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供应商餐饮团队配合采购人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仓库日常出入库管理,认真登记出入库台账,每月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8)、供应商餐饮团队配合采购人 (略) 提供的食材、价格、质量进行把关。

(9)、供应商餐饮团队配合其他食堂相关管理工作。

1.2、服务时间:

日常供餐:早餐7:40-8:45,午餐11:45-13:00,晚餐:17:30-18:15。

临时接待用餐:按采购人提供的餐费标准、时间提供服务。

2、供应商人员配备及要求

2.1、餐饮团队至少配备6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1人、白案1人、勤杂3人,团队主厨、副厨、白案年龄50岁以下,其中须保证有一名女性人员,其他勤杂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所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2.2、供应商餐饮团队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上岗,并由采购人负责每年组织办理《健康合格证》。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由采购人负责款式及费用,并保持整洁干净;要讲究个人卫生,坚持按规定着装,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

3、物资采购要求及供餐标准

3.1、物资采购要求:供应商餐饮团队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餐费标准列出食物清单,所有物资由采购人采购提供。

3.2、供餐标准:

菜品要求:1.做好菜品保温工作,确保用餐人员吃到热菜热饭;2.叶菜类分批烹制,确保用餐人员吃到最新鲜的青菜;3.半荤素或全素菜品要根据用餐情况分批烹制,菜品不隔夜,确保食品安全,减少食材浪费;4.每周菜品不得重复,定期推出新菜。5.餐饮团队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调换;

3.3、因物价等原因,造成伙食标准无法执行的,供应商餐饮团队须提前与采购人商定,在新标准未出台前,供应商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4、卫生及安全要求

4.1、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管理条例》,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项目所有餐饮团队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严禁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原料和过期、霉变、生虫或其它感官异常食品。食品及原料要离地离墙摆放,并做好“五防”:防尘、防潮、防蝇、防鼠、防蟑螂。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工作指南》最新版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4.2、食品卫生:生蔬菜品加工前要反复洗净;生、熟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区加工、分类存放,严禁混放;不得将变质食品重新加工食用。

4.3、餐具卫生:餐具、炊具坚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厨具、灶台做到“四无”:无水渍、无油腻、无粘污、无积圬。确保随时检查随时达标。

4.4、食堂卫生:坚持餐前饭后清洁,垃圾每次餐后必清。每周开展大扫除和消毒灭害,做到“四无”:餐厅和厨房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无污物。餐具入柜、厨具上架摆放整齐,餐桌椅柜及各类物品排列整齐;室内外不得乱挂、乱放杂物。

4.5、食堂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操作事故、防工伤事故,防食物中毒。

5、食堂设备更换及维护

5.1、现有设备使用及维护:对采购人提供的厨房场地、设备和各种用具器具,供应商餐饮团队应当珍惜爱护,合理正确使用、维护,如正常损坏,由采购人负责维修及更换;如供应商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维修赔偿。供应商要保管好厨房电器、设备和各种用具,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自然消耗除外)。故意破坏须双倍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2、添置或更换设备、用具:如需添置或需要更换设备、用具,须征得采购人同意,由采购人负责购买。未经采购人同意添置的设备,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3、节约水电,及时关闭照明灯、空调和其他电器设备。除烹调制作饭菜和用餐确实需要外,不得有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存在。

6、其他要求

6.1、每日必须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水、电或其他不可抗力)须延迟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遇节假日或采购人临时安排接待用餐的,供应商餐饮团队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餐费标准、时间提供服务,予以安排,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延时服务按延时服务收费标准由采购人支付。

6.2、采购人定期对于食品、调料、人员、卫生及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供应商餐饮团队应接受采购人食堂管理员的管理,应及时采纳并改善,提高服务质量。

6.3、供应商的餐饮团队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在服务过程中如有接触采购人有关需要保密信息时,有义务予以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6.5、供应商设立意见簿,虚心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6.6、采购人根据食堂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每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与结算款挂钩。

6.7、供应商必 (略) (略) 食堂管理规定配合食堂管理员进行食堂管理。

7、商务要求

7.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可以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约,最多可续约两年。具体服务要求以及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

7.2、服务地点: (略) (略) (略) 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7楼食堂

7.3、付款方式:次月结算当月费用。采购人根据食堂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当月对供应商餐饮团队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与结算款挂钩。次月5日前出具当月考核结果,以此计算服务费用,在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供应商根据确认金额次月1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后于15日内转账支付服务费。

7.4、延时服务收费标准:按天计算费用,周末主厨400元/天,副厨340元/天,白案200元/天,勤杂140元/天;法定节假日主厨600元/天,副厨510元/天,白案300元/天,勤杂210元/天,服务费用当月按实际发生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7.5、按月支付劳务费用不含社保费用和大病医疗增长部分,如社保费用和大病医疗有调整,调整部分金额由采购人承担(企业缴纳部分);

承诺:

(1)供应商必须保证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

(2)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食堂用工管理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或对外营业。

注:以上服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文件获取: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电子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3月21日09:00时(北京时间)至2023年3月27日17:30时(北京时间)登录“ (略) 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供应商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标书费:0元(网上缴纳,参与后不退)。

六、询价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具有类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2个。

七、询价时间与地点:

2023年3月28日14: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 (略) (略) (略) (略) 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6楼603室。

八、供应商确定原则:

1、根据最优惠中选原则,确定符合资格且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有效报价出现相同时,以管理费报价从低到高依次确定入围排序人;当管理费报价出现相同时,按随机抽取相同管理费报价的供应商依次确定入围排序人。

2、联系人:胡佳 联系电话: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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