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磋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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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磋商邀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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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0

1.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08万元/年

1.5最高限价:108万元/年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备注

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1.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②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3.2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3.3 方式:在线获取

3.4售价:采购文件0元/标段(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只有通过本磋商邀请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获取方式方为有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2地点: (略) 广安区建安北路366-201号本项目开标大厅。

4.3若本采购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和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同时递交至开标地点。

4.4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

5.2开启地点: (略) 广安区建安北路366-201号本项目开标大厅。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②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

③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2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7.3 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等。

7.4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 (略) 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7.5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广安区翠屏路 1 号

联系方式:易先生、0826-*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

联系电话:028-*

传真号码:028-*

电子邮箱:cfeitc.*@*oxmail.com

网 址:http://**.cn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0

1.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08万元/年

1.5最高限价:108万元/年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备注

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1.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②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3.2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3.3 方式:在线获取

3.4售价:采购文件0元/标段(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只有通过本磋商邀请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获取方式方为有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2地点: (略) 广安区建安北路366-201号本项目开标大厅。

4.3若本采购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和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同时递交至开标地点。

4.4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

5.2开启地点: (略) 广安区建安北路366-201号本项目开标大厅。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②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

③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2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7.3 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等。

7.4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 (略) 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7.5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广安区翠屏路 1 号

联系方式:易先生、0826-*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

联系电话:028-*

传真号码:028-*

电子邮箱:cfeitc.*@*oxmail.com

网 址:http://**.cn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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