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公安局行政奖励类事项目录
金寨县公安局行政奖励类事项目录
附件4 | ||||||
县公安局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奖励类3项) | 金寨县公安局行政奖励事项目录 | |||||
单位:金寨县公安局(公章) | ||||||
序号 | 权力类型 | 项目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1 | 行政奖励 | 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举报交通事故后逃逸者奖励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修改)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 | 行政奖励 | 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奖励 | 无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466号)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查处,并为举报人员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 | 行政奖励 | 废旧金属收购者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奖励 | 无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号)第十五条 对严格执行本办法,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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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奖励类3项) | 金寨县公安局行政奖励事项目录 | |||||
单位:金寨县公安局(公章) | ||||||
序号 | 权力类型 | 项目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1 | 行政奖励 | 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举报交通事故后逃逸者奖励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修改)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 | 行政奖励 | 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奖励 | 无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466号)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查处,并为举报人员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 | 行政奖励 | 废旧金属收购者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奖励 | 无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号)第十五条 对严格执行本办法,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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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类型 | 项目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1 | 行政奖励 | 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举报交通事故后逃逸者奖励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修改)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 | 行政奖励 | 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奖励 | 无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466号)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查处,并为举报人员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 | 行政奖励 | 废旧金属收购者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奖励 | 无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号)第十五条 对严格执行本办法,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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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奖励 | 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举报交通事故后逃逸者奖励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修改)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 | 行政奖励 | 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奖励 | 无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466号)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查处,并为举报人员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 | 行政奖励 | 废旧金属收购者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奖励 | 无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号)第十五条 对严格执行本办法,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举报人的材料或记录举报人的线索,及时呈报处理。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举报事实、线索的真伪及作用,提出核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对举报人奖励及其奖励标准和方式。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进行给予奖励而未给奖励的; 2、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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