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城区智慧停车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蓝山县城区智慧停车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蓝山县城区智慧停车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1日
1.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23】9号
采购代理编号:0623-2275N*
2.项目名称:蓝山县城区智慧停车经营项目
3.预算金额:¥3000万元;
4、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略) 智慧停车经营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包含对智慧停车泊位约4000个(其中路侧泊位数1000+,停车场泊位3000+)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 (略) 停车诱导系统、城市静态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 (略) 功能以及泊位划线、编号和喷码等。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建设运营期限:建设期6个月、运营期为17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蓝 (略) 。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须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三、获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8日,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在 (略) (略) (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611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3、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峰
2、电话:0731-*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蓝山县 (略)
(2)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
(3)联系人:肖明明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略)
(2)地 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3)联系人:周俊宇、周峰、曾君
(4)邮 编:*
(5)电 话:0731-*
(6)电子邮箱:*@*63.com
九、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提交,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字样)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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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城区智慧停车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1日
1.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23】9号
采购代理编号:0623-2275N*
2.项目名称:蓝山县城区智慧停车经营项目
3.预算金额:¥3000万元;
4、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略) 智慧停车经营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包含对智慧停车泊位约4000个(其中路侧泊位数1000+,停车场泊位3000+)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 (略) 停车诱导系统、城市静态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 (略) 功能以及泊位划线、编号和喷码等。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建设运营期限:建设期6个月、运营期为17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蓝 (略) 。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须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三、获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8日,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在 (略) (略) (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611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3、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峰
2、电话:0731-*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蓝山县 (略)
(2)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
(3)联系人:肖明明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略)
(2)地 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3)联系人:周俊宇、周峰、曾君
(4)邮 编:*
(5)电 话:0731-*
(6)电子邮箱:*@*63.com
九、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提交,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字样)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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