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梁子湖区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房租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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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梁子湖区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房租采购项目 | 采购公示编号: | HB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3-22 11:26:31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3-24 11:26:33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略) 鄂州分公司 梁子湖区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房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略) 鄂州分公司【(盖章)】 2023年3月22日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余金龙】: (略) 鄂州分公司就 (略) 鄂州分公司梁子湖区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房租进行采购,特邀请贵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因前期房屋租赁协议到期,为节约成本、稳定客源,现当街选择临近商铺,租赁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房租总预估金额为7万元。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期采购服务如下:
本期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获取时间:2023年 3月22-23日 。 2.2获取地点: (略) 五楼会议室 。 2.3获取方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 。 3.应答文件的递交 3.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 或电子邮件 。 3.2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20203年3月24日 17:00前 。 4.供应商注册 4.1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3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4.2注册网址:http://**-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鄂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 地 址: (略) 古城南路127号 【地 址:】无 邮 编:* 【邮 编:】无 联 系 人:何庆【联 系 人:】无 电 话:* 【电 话:】无 电子邮件:*@*89.cn 【电子邮件:】无 开户银行: (略) 建设银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无 账 号:*01370 【账 号:】无 采购人: (略) 鄂州分公司【(盖章)】 2023年3月 22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略) 鄂州分公司梁子湖区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房租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 (略) 鄂州分公司 买方: (略) 鄂州分公司 地址: (略) 古城南路14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华 (略) 同 (略) 、分公司共同作为合同一方。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作为合同另一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的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2.1货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应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产业和/或行业标准执行; (3)本合同约定或*方要求的标准: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2.2对于卖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卖方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存储,且不得向中国境外提供。 第三条货物的交货期限和方式 3.1卖方应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分时间段将货物交付于买方,交付地点为:[ (略) 古城南路141号]。 3.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交付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归卖方,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1 本合同总价(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该价格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货物的费用。 (2)货物的包装费用。 (3)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4)卖方将货物销售给买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5)买方就卖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4.2买方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总价,并按以下第[1]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凭卖方提供的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4.3买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将合同总价支付给卖方。 买卖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买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略) 建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 (略) 滨湖北路特1号 户名: (略) 鄂州分公司 账号:*01370 地址: (略) 鄂城区古城南路141号 电话:0711-* 卖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第五条验收 5.1买方应在收到全部货物后五日内进行验收。 双方约定验收方式为以下第()种: (1)双方共同验收:[ ] (2)买方自行验收:[ ] 5.2 双方约定验收方法为以下第()种: (1)开箱验收; (2)抽样验收。 5.3若在验收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应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2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6.3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相关货物由卖方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等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另地存放,卖方应承担拆卸费用、租金以及买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卖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买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买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卖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全额赔偿: 6.4.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4.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4.3被买方(含买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6.4.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6.4.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买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七条其他 (1)将该争议提交[ (略)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略)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略) ]有管辖 (略) 起诉。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或者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其中: 7.3.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7.3.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 (略) 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买方: (略) 鄂州分公司 地址: (略) 鄂城区古城南路141号 联系人:何庆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89.cn 卖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4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7.5对于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7.6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货物基本情况表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买方: (略) 鄂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卖方:湖北公众 (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附件一 货物基本情况表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应答函 廉洁承诺书 报价表 应答函 应答函 致: (略) 鄂州分公司 (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关于 (略) 鄂州分公司2020年天翼面板机测温通行版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如确定成交: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补充说明: 无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略) 鄂州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关于 (略) 鄂州分公司梁子湖区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房租采购项目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表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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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鄂州分公司 梁子湖区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房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略) 鄂州分公司【(盖章)】 2023年3月22日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余金龙】: (略) 鄂州分公司就 (略) 鄂州分公司梁子湖区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房租进行采购,特邀请贵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因前期房屋租赁协议到期,为节约成本、稳定客源,现当街选择临近商铺,租赁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房租总预估金额为7万元。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期采购服务如下:
本期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获取时间:2023年 3月22-23日 。 2.2获取地点: (略) 五楼会议室 。 2.3获取方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 。 3.应答文件的递交 3.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 或电子邮件 。 3.2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20203年3月24日 17:00前 。 4.供应商注册 4.1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3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4.2注册网址:http://**-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鄂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 地 址: (略) 古城南路127号 【地 址:】无 邮 编:* 【邮 编:】无 联 系 人:何庆【联 系 人:】无 电 话:* 【电 话:】无 电子邮件:*@*89.cn 【电子邮件:】无 开户银行: (略) 建设银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无 账 号:*01370 【账 号:】无 采购人: (略) 鄂州分公司【(盖章)】 2023年3月 22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略) 鄂州分公司梁子湖区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房租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 (略) 鄂州分公司 买方: (略) 鄂州分公司 地址: (略) 古城南路14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华 (略) 同 (略) 、分公司共同作为合同一方。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作为合同另一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的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2.1货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应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产业和/或行业标准执行; (3)本合同约定或*方要求的标准: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2.2对于卖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卖方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存储,且不得向中国境外提供。 第三条货物的交货期限和方式 3.1卖方应根据买方通知分批分时间段将货物交付于买方,交付地点为:[ (略) 古城南路141号]。 3.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交付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归卖方,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1 本合同总价(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该价格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货物的费用。 (2)货物的包装费用。 (3)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4)卖方将货物销售给买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5)买方就卖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4.2买方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总价,并按以下第[1]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凭卖方提供的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4.3买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将合同总价支付给卖方。 买卖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买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略) 建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 (略) 滨湖北路特1号 户名: (略) 鄂州分公司 账号:*01370 地址: (略) 鄂城区古城南路141号 电话:0711-* 卖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第五条验收 5.1买方应在收到全部货物后五日内进行验收。 双方约定验收方式为以下第()种: (1)双方共同验收:[ ] (2)买方自行验收:[ ] 5.2 双方约定验收方法为以下第()种: (1)开箱验收; (2)抽样验收。 5.3若在验收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应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2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6.3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相关货物由卖方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等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另地存放,卖方应承担拆卸费用、租金以及买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卖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买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买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卖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全额赔偿: 6.4.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4.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4.3被买方(含买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6.4.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6.4.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买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七条其他 (1)将该争议提交[ (略)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略)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略) ]有管辖 (略) 起诉。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或者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其中: 7.3.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7.3.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 (略) 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买方: (略) 鄂州分公司 地址: (略) 鄂城区古城南路141号 联系人:何庆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89.cn 卖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4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7.5对于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7.6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货物基本情况表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买方: (略) 鄂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卖方:湖北公众 (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附件一 货物基本情况表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应答函 廉洁承诺书 报价表 应答函 应答函 致: (略) 鄂州分公司 (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关于 (略) 鄂州分公司2020年天翼面板机测温通行版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如确定成交: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补充说明: 无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略) 鄂州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关于 (略) 鄂州分公司梁子湖区涂镇分局公友营业厅房租采购项目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表 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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