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涪陵区2023年清溪镇石坝村产业发展生产便道建设项目】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涪陵区2023年清溪镇石坝村产业发展生产便道建设项目】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我 (略) (略) 公开选取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涪陵区2023年清溪镇石坝村产业发展生产便道建设项目 |
采购人 | (略) 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900,000.00元)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监理 |
服务内容 |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主持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实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具体要求按合同签订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公路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具体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
服务金额 | ¥12700.0元 |
金额说明 | 根据涪财政发【2020】327号文件关于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费付费原则的通知,参考3404号案例,确定本次服务费为包干价127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3-03-27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略) 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监理需求-2.jpg 监理需求-1.jpg |
2023-03-22
我 (略) (略) 公开选取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涪陵区2023年清溪镇石坝村产业发展生产便道建设项目 |
采购人 | (略) 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900,000.00元)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监理 |
服务内容 |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主持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实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具体要求按合同签订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公路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具体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
服务金额 | ¥12700.0元 |
金额说明 | 根据涪财政发【2020】327号文件关于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费付费原则的通知,参考3404号案例,确定本次服务费为包干价127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3-03-27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略) 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监理需求-2.jpg 监理需求-1.jpg |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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