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枣市镇管塘村烤烟房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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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枣市镇管塘村烤烟房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略) (略) 镇管塘村村民委员会 (略) 镇管塘村烤烟房工程 (委托代理编号:CLCG-ZMRS-2022-011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镇管塘村烤烟房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CLCG-ZMRS-2022-01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元)

1

(略) 镇管塘村

烤烟房工程

1项

*.98元

*.23元

20000.00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⑵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略) 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要求。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能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月10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正茂 (略) (茶陵县城关镇思聪街道)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20日14时30 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1月20日14 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茶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办公室四楼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和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镇管塘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镇管塘村

联系人:唐安红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正茂 (略)

地 址:茶陵县城关镇思聪街道

联系人:彭德智、谭芳芳

联系电话:*

九、其他补充事项

磋商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

电子保函 √转账 纸质保函 其他

开户机构:中国 (略) 茶陵支行

账户名称: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号:*00246

开户机构号:*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包号)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用途栏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附件: (略) 镇管塘村烤烟房工程磋商文件(2)

(略) (略) 镇管塘村村民委员会 (略) 镇管塘村烤烟房工程 (委托代理编号:CLCG-ZMRS-2022-011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镇管塘村烤烟房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CLCG-ZMRS-2022-01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元)

1

(略) 镇管塘村

烤烟房工程

1项

*.98元

*.23元

20000.00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⑵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略) 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要求。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能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月10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正茂 (略) (茶陵县城关镇思聪街道)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20日14时30 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1月20日14 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茶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办公室四楼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和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镇管塘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镇管塘村

联系人:唐安红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正茂 (略)

地 址:茶陵县城关镇思聪街道

联系人:彭德智、谭芳芳

联系电话:*

九、其他补充事项

磋商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

电子保函 √转账 纸质保函 其他

开户机构:中国 (略) 茶陵支行

账户名称: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号:*00246

开户机构号:*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包号)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用途栏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附件: (略) 镇管塘村烤烟房工程磋商文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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