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宁西南路房屋拆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潢川县宁西南路房屋拆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3-03-23
一、招标条件
潢川县宁西南路房屋拆除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宁西南路房屋拆除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ZLZB-2023-02;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资金:112万元
2.5、项目地点:潢川县宁西南路
2.6、招标范围:潢川县宁西南路房屋拆迁涉及潢川县第三小学、盐业公司、春申办事处、朝阳园区。共计土地35.27亩,青苗40.05亩,房屋140余户(约1.8万平方米),门面房5户(含三小产权门面房)现已基本具备拆迁条件。拆除工程包括:机械拆除砖混结构和部分框架结构房屋、喷雾或洒水降尘、覆盖防尘网、垃圾运输、清表35.27亩。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2.11、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1)投标人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
(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 3月 24日至2023年 3月 29日(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元);
2、缴纳日期: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 4月18日0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 4月 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 4月 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略) 潢川县建设路
联系人:卢连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联系地址:潢川县机场十八区3号
联系人:方向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潢川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电话:0376-*
发稿时间 :2023-03-23
一、招标条件
潢川县宁西南路房屋拆除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宁西南路房屋拆除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ZLZB-2023-02;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资金:112万元
2.5、项目地点:潢川县宁西南路
2.6、招标范围:潢川县宁西南路房屋拆迁涉及潢川县第三小学、盐业公司、春申办事处、朝阳园区。共计土地35.27亩,青苗40.05亩,房屋140余户(约1.8万平方米),门面房5户(含三小产权门面房)现已基本具备拆迁条件。拆除工程包括:机械拆除砖混结构和部分框架结构房屋、喷雾或洒水降尘、覆盖防尘网、垃圾运输、清表35.27亩。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2.11、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1)投标人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
(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 3月 24日至2023年 3月 29日(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元);
2、缴纳日期: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 4月18日0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 4月 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 4月 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略) 潢川县建设路
联系人:卢连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潢川县中立工程 (略)
联系地址:潢川县机场十八区3号
联系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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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潢川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电话: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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