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举办2022年全国残疾人啦啦操邀请赛(决赛)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恢复举办2022年全国残疾人啦啦操邀请赛(决赛)的通知

日期:2023.03.21

各有关单位:

前期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国残疾人啦啦操邀请赛(决赛)被迫延期。现根据实际,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23年5月10日至1 (略) 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残疾人啦啦操邀请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略) 残疾人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略) 残疾人信息(文体)中心。

三、协办单位

(略) 残疾人体育协会。

四、比赛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12日。

五、比赛地点

(略) 残疾人体育馆( (略) 江北区盘溪路406号)。

六、竞赛分组

(一)听力残疾组(含视力残疾)。

(二)智力残疾组。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凭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参赛,残疾人证的残疾类别需为听力残疾、视力残疾或智力残疾。

(二)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以报名截止时间算半年内,经二级*等以上(含)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

根据已发布的《2022年全国残疾人啦啦操邀请赛初赛成绩册》名次,详情如下:

1.智力残疾组规定动作前八名队*:

(略) 奉节县特殊教育学校

(略) 垫江县兰兰小学

(略) 云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略) 长寿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九龙坡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彭水县特殊教育学校

(略) 涪陵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石柱县特殊教育学校

2.听力残疾组规定动作前五名队*:

(略) 万州区特殊教育中心

(略) 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酉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略) 南川区特殊教育中心

(略) 东坡区特殊教育学校

3.智力残疾组自选动作前八名队*:

(略) 渝北区特殊教育学校、

宁夏回族 (略) 特殊教育中心

(略) 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合川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长寿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武隆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特殊教育学校

(略) 垫江县兰兰小学校

4.听力残疾组自选动作前四名队*:

(略) 渝中区聋哑校

(略) 第二聋哑学校

(略) 东坡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巫山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每个参赛单位所报运动员数量不得超过本队参加预赛时所报运动员数量。

(三)各参赛队工作人员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3,余数可增报1人。

(四)竞赛项目。

1.啦啦操规定动作:残疾人啦啦操示范套路,百度网盘http://**-xptaBvU-8Q_twpR9VTCA,提取码:h6hp)。

2.啦啦操自选动作:花球(推荐);时间:1分45秒—2分15秒;自选动作和曲目可与参加预赛时不同。

(五)参赛要求。

1.着装须符合动作与曲目风格,禁止出现任何不文明、不健康元素;

2.参赛运动员可在比赛服装上展示其赞助商标识,服装广告不得具有挑衅性,不得含有宣扬暴力、种族、宗教、政治或性别主义内容,不得含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规范内容;

3.若获得决赛资格的参赛队*,如因疫情等客观原因无法前往赛区参赛, (略) 残疾人联合会提交书面说明,主办单位将视情请参赛队*以提交视频方式(视频拍摄要求以初赛通知为准)或在规定时间以线上直播方式参赛。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4个组别均为减一录取。

(二)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奖牌及证书;获得四至七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十、费用

(一)按规定,在规定人数内的各代表队人员,赛会期间每人每天需交纳人民币100元,本次比赛不收取该项费用。往返差旅费各队自理。

(二)本次比赛超编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需自行联系食宿,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选派的技术官员差旅费、赛会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一)参与本次赛事人员默认已知晓运动风险并自愿参加,比赛期间发生的任何伤亡及意外事故均由本人负责,家属、遗嘱执行人或有关人员均不能以此为由向主办方及其他关联方提出索赔和诉讼要求。

(二)参与本次赛事人员应确保本人身体状况可满足参与本次赛事活动的健康要求,患有慢性心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慢性骨关节损伤或功能障碍和不适合参加激烈运动者请谨慎参与本次赛事。

(三)赛会期间,各参赛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实行领队负责制。各参赛单位须全面负责本参赛队的各类传染病防护和安全管理,自备必要防护物资。坚决服从并遵守赛事组委会有关工作要求,具体内容见补充通知。

(四)赛事组委会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类*管”政策制定安全及传染病防护预案,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十二、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各单位于2023年4月7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见附件1)扫描后连同电子版、签署完成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2)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不再接收纸质版报名表。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以下材料请按报名顺序排序,缺一不可,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1.运动员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

2.运动员体检证明原件(报名截止时间算半年内,经二级*等以上<含>医务部门检查);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或复印件;

4.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原件。

(三)离会:2023年5月12日中午前离会。

十三、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绍华,010—*

邮 箱:*@*ttp://**

(二) (略) 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及电话:杨 浩,023—*

邮 箱:*@*q.com。

十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补充、修订和解释。

附件:1.比赛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8日

附件1:比赛报名表(决赛).xlsx

附件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决赛).doc


日期:2023.03.21

各有关单位:

前期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国残疾人啦啦操邀请赛(决赛)被迫延期。现根据实际,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23年5月10日至1 (略) 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残疾人啦啦操邀请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略) 残疾人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略) 残疾人信息(文体)中心。

三、协办单位

(略) 残疾人体育协会。

四、比赛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12日。

五、比赛地点

(略) 残疾人体育馆( (略) 江北区盘溪路406号)。

六、竞赛分组

(一)听力残疾组(含视力残疾)。

(二)智力残疾组。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凭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参赛,残疾人证的残疾类别需为听力残疾、视力残疾或智力残疾。

(二)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以报名截止时间算半年内,经二级*等以上(含)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

根据已发布的《2022年全国残疾人啦啦操邀请赛初赛成绩册》名次,详情如下:

1.智力残疾组规定动作前八名队*:

(略) 奉节县特殊教育学校

(略) 垫江县兰兰小学

(略) 云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略) 长寿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九龙坡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彭水县特殊教育学校

(略) 涪陵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石柱县特殊教育学校

2.听力残疾组规定动作前五名队*:

(略) 万州区特殊教育中心

(略) 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酉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略) 南川区特殊教育中心

(略) 东坡区特殊教育学校

3.智力残疾组自选动作前八名队*:

(略) 渝北区特殊教育学校、

宁夏回族 (略) 特殊教育中心

(略) 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合川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长寿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武隆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特殊教育学校

(略) 垫江县兰兰小学校

4.听力残疾组自选动作前四名队*:

(略) 渝中区聋哑校

(略) 第二聋哑学校

(略) 东坡区特殊教育学校

(略) 巫山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每个参赛单位所报运动员数量不得超过本队参加预赛时所报运动员数量。

(三)各参赛队工作人员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3,余数可增报1人。

(四)竞赛项目。

1.啦啦操规定动作:残疾人啦啦操示范套路,百度网盘http://**-xptaBvU-8Q_twpR9VTCA,提取码:h6hp)。

2.啦啦操自选动作:花球(推荐);时间:1分45秒—2分15秒;自选动作和曲目可与参加预赛时不同。

(五)参赛要求。

1.着装须符合动作与曲目风格,禁止出现任何不文明、不健康元素;

2.参赛运动员可在比赛服装上展示其赞助商标识,服装广告不得具有挑衅性,不得含有宣扬暴力、种族、宗教、政治或性别主义内容,不得含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规范内容;

3.若获得决赛资格的参赛队*,如因疫情等客观原因无法前往赛区参赛, (略) 残疾人联合会提交书面说明,主办单位将视情请参赛队*以提交视频方式(视频拍摄要求以初赛通知为准)或在规定时间以线上直播方式参赛。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4个组别均为减一录取。

(二)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奖牌及证书;获得四至七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十、费用

(一)按规定,在规定人数内的各代表队人员,赛会期间每人每天需交纳人民币100元,本次比赛不收取该项费用。往返差旅费各队自理。

(二)本次比赛超编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需自行联系食宿,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选派的技术官员差旅费、赛会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一)参与本次赛事人员默认已知晓运动风险并自愿参加,比赛期间发生的任何伤亡及意外事故均由本人负责,家属、遗嘱执行人或有关人员均不能以此为由向主办方及其他关联方提出索赔和诉讼要求。

(二)参与本次赛事人员应确保本人身体状况可满足参与本次赛事活动的健康要求,患有慢性心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慢性骨关节损伤或功能障碍和不适合参加激烈运动者请谨慎参与本次赛事。

(三)赛会期间,各参赛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实行领队负责制。各参赛单位须全面负责本参赛队的各类传染病防护和安全管理,自备必要防护物资。坚决服从并遵守赛事组委会有关工作要求,具体内容见补充通知。

(四)赛事组委会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类*管”政策制定安全及传染病防护预案,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十二、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各单位于2023年4月7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见附件1)扫描后连同电子版、签署完成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2)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不再接收纸质版报名表。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以下材料请按报名顺序排序,缺一不可,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1.运动员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

2.运动员体检证明原件(报名截止时间算半年内,经二级*等以上<含>医务部门检查);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或复印件;

4.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原件。

(三)离会:2023年5月12日中午前离会。

十三、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绍华,010—*

邮 箱:*@*ttp://**

(二) (略) 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及电话:杨 浩,023—*

邮 箱:*@*q.com。

十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补充、修订和解释。

附件:1.比赛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8日

附件1:比赛报名表(决赛).xlsx

附件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决赛).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