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日喀则市砂石土绿色矿山标准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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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日喀则市砂石土绿色矿山标准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和《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略) ”建设有关要求,确保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使砂石土矿产资源得到高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不断促进矿地和谐、不断将资源优势最大限度转化为经济优势,我局拟启动《 (略) 砂石土非金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工作。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切实把公开、公平、公正贯穿项目比选全过程,经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对《 (略) 砂石土非金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单位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砂石土非金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

项目法人: (略) 自然资源局;

项目发包价:3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 (略) 本级权限内砂石土非金属采矿权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略) 级绿色矿山遴选机制和流程,与自治区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衔接。

项目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前完成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

二、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从事过区内绿色矿山建设有关工作;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地质矿产类高级职称以上,且对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也有足够了解。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公告期限

自2023年3月2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3月30日18:30。公告期内报名有效。

四、报名方式

可通过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五、比选方式

定于2023年4月6日15时30分,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 (略) 自然资源局公开比选。 (略) 直部门和局主要科室(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地矿科)打分方式进行。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西藏自 (略) 桑珠孜区大庆西路1号

邮 编:*

联系人:索朗顿珠

联系电话:0892-*611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4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和《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略) ”建设有关要求,确保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使砂石土矿产资源得到高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不断促进矿地和谐、不断将资源优势最大限度转化为经济优势,我局拟启动《 (略) 砂石土非金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工作。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切实把公开、公平、公正贯穿项目比选全过程,经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对《 (略) 砂石土非金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单位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砂石土非金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

项目法人: (略) 自然资源局;

项目发包价:3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 (略) 本级权限内砂石土非金属采矿权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略) 级绿色矿山遴选机制和流程,与自治区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衔接。

项目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前完成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

二、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从事过区内绿色矿山建设有关工作;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地质矿产类高级职称以上,且对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也有足够了解。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公告期限

自2023年3月2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3月30日18:30。公告期内报名有效。

四、报名方式

可通过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五、比选方式

定于2023年4月6日15时30分,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 (略) 自然资源局公开比选。 (略) 直部门和局主要科室(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地矿科)打分方式进行。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西藏自 (略) 桑珠孜区大庆西路1号

邮 编:*

联系人:索朗顿珠

联系电话:0892-*611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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