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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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春建设工程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07-F1701

项目名称: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2023-JL07-F1701 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01

车辆维修

/

详见第二部分

1

/

长春某学校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货物出厂价,运杂费: 。)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网站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七)投标企业应当为维修企业,具备维修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3月3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 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八、样品(本项目不适用)

九、现场勘察(本项目不适用)

十、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适用)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

地 址: (略)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邢洋、韩婷

办公电话: 0431-*

移动电话: *、*

传 真: 0431-*

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采购机构:长春某学校

2023年3月24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学校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张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联系方式:邢洋、韩婷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洋、韩婷

电 话: 0431-*

,长春

项目概况

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春建设工程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07-F1701

项目名称: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2023-JL07-F1701 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01

车辆维修

/

详见第二部分

1

/

长春某学校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货物出厂价,运杂费: 。)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网站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七)投标企业应当为维修企业,具备维修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3月3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 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八、样品(本项目不适用)

九、现场勘察(本项目不适用)

十、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适用)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

地 址: (略)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邢洋、韩婷

办公电话: 0431-*

移动电话: *、*

传 真: 0431-*

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采购机构:长春某学校

2023年3月24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学校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张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联系方式:邢洋、韩婷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洋、韩婷

电 话: 0431-*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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