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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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略) 化肥减量化工作,提高科学施肥水平,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遴选一批实施主体,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开展区域

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一

稻茬小麦秸秆还田与高效施肥关键技术示范

(略) 、 (略)

1.小麦连片种植面积大于300亩;2.具备使用配方肥的经验;3.具备使用机械收割粉碎机、旋耕机及无人机的条件。

项目二

不同缓释肥在水稻上的应用示范

(略)

1.水稻连片种植面积大于200亩;2.具备水稻机械施肥条件,具有水稻机械施肥经验的经营主体优先选择。

项目三

油菜配方施肥与种肥同播施肥技术示范

双流区

1.油菜连片种植面积大于200亩;2.具备油菜配方施肥、种肥同播施肥作业能力和经验。

二、申报主体

项目拟开展区域内的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1.有参与项目实施意向,且能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配合试验、示范正常开展;

2.经营地块面积符合所申请项目要求、示范带动能力强、相对集中连片、交通便利、地块平整、肥力均匀、展示度好;

4.实施主体无项目实施方面的不良记录,生产记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务管理规范;

5.实施主体只能申报单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整理成套并附目录,一式三份(均需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1.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023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一);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自身的特色、亮点;

3.提供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一份、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相关证明材料。

(1)土地承包合同的复印件、土地流转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现已有(或租赁)作业机械的数量照片或合同等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

五、遴选流程及结果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由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申报,再由总站遴选专家组成员独立对每个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按照遴选办法与评分标准(见附件二)进行审核、打分,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张义,联系电话:028-*。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日

附件一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3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法人

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时间

办公地址

示范作物种植面积(亩)

种植

区域

附件材料

由申报主体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土地承包合同的复印件、土地流转证明及租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申报单位发展和主要业务开展概况,自身的特色、亮点等;

申报单位承诺

承诺: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

如有弄虚作假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欢迎社会全程监督。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2023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

遴选评分细则表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服务组织资质及相关经验

(30分)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记10分,满1年记5分,满分10分;

近 (略) 从事与申报项目对应的服务作业证明材料,满分20分,完成5次及以上20分,完成4次16分,完成3次12分,完成2次8分,完成1次4分,未有此区域内与申报项目对应的服务作业经验,则0分。

机械作业

(20分)

机械化整地、施肥、播种、追肥打药、收获五项,每完成一项得4分,否则不得分。

种植面积

(20分)

实施业主自有示范作物种植面积500亩及以上记20分,300亩及以上记15分,200亩及以上记10分,200亩以下记5分;实施业主联合周边农户水稻面积500亩及以上记15分、300亩及以上记12分,200亩及以上记8分,200亩以下记3分。

交通

(10分)

自有或联合周边农户种植区域交通便利、视野宽广,根据地图截图及当地道路交通状况照片酌情给分。

从业人员

(15分)

申报单位从业人员数(1人记1分,最高15分)。

社会评价

(5分)

(略) 级以上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3分;获市级以上奖励证书、认证证书,每项记2分;获县(区)级以上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1分;最高5分。



(略) 化肥减量化工作,提高科学施肥水平,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遴选一批实施主体,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开展区域

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一

稻茬小麦秸秆还田与高效施肥关键技术示范

(略) 、 (略)

1.小麦连片种植面积大于300亩;2.具备使用配方肥的经验;3.具备使用机械收割粉碎机、旋耕机及无人机的条件。

项目二

不同缓释肥在水稻上的应用示范

(略)

1.水稻连片种植面积大于200亩;2.具备水稻机械施肥条件,具有水稻机械施肥经验的经营主体优先选择。

项目三

油菜配方施肥与种肥同播施肥技术示范

双流区

1.油菜连片种植面积大于200亩;2.具备油菜配方施肥、种肥同播施肥作业能力和经验。

二、申报主体

项目拟开展区域内的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1.有参与项目实施意向,且能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配合试验、示范正常开展;

2.经营地块面积符合所申请项目要求、示范带动能力强、相对集中连片、交通便利、地块平整、肥力均匀、展示度好;

4.实施主体无项目实施方面的不良记录,生产记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务管理规范;

5.实施主体只能申报单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整理成套并附目录,一式三份(均需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1.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023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一);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自身的特色、亮点;

3.提供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一份、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相关证明材料。

(1)土地承包合同的复印件、土地流转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现已有(或租赁)作业机械的数量照片或合同等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

五、遴选流程及结果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由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申报,再由总站遴选专家组成员独立对每个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按照遴选办法与评分标准(见附件二)进行审核、打分,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张义,联系电话:028-*。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日

附件一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3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法人

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时间

办公地址

示范作物种植面积(亩)

种植

区域

附件材料

由申报主体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土地承包合同的复印件、土地流转证明及租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申报单位发展和主要业务开展概况,自身的特色、亮点等;

申报单位承诺

承诺: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

如有弄虚作假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欢迎社会全程监督。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2023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

遴选评分细则表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服务组织资质及相关经验

(30分)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记10分,满1年记5分,满分10分;

近 (略) 从事与申报项目对应的服务作业证明材料,满分20分,完成5次及以上20分,完成4次16分,完成3次12分,完成2次8分,完成1次4分,未有此区域内与申报项目对应的服务作业经验,则0分。

机械作业

(20分)

机械化整地、施肥、播种、追肥打药、收获五项,每完成一项得4分,否则不得分。

种植面积

(20分)

实施业主自有示范作物种植面积500亩及以上记20分,300亩及以上记15分,200亩及以上记10分,200亩以下记5分;实施业主联合周边农户水稻面积500亩及以上记15分、300亩及以上记12分,200亩及以上记8分,200亩以下记3分。

交通

(10分)

自有或联合周边农户种植区域交通便利、视野宽广,根据地图截图及当地道路交通状况照片酌情给分。

从业人员

(15分)

申报单位从业人员数(1人记1分,最高15分)。

社会评价

(5分)

(略) 级以上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3分;获市级以上奖励证书、认证证书,每项记2分;获县(区)级以上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1分;最高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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