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购买勾臂垃圾车实施方案
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购买勾臂垃圾车实施方案
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购买勾臂垃圾车实施方案
根据《 (略) 七星关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七星乡振领字〔2023〕5号)文件精神,我镇需采购勾臂垃圾车1辆,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为确保清水铺镇购买勾臂垃圾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购车概况
(一)购车单位:七星关区清水铺镇清水社区
(二)编制部门:七星关区清水铺镇整治办
(三)购车名称: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购买勾臂垃圾车
(四)车辆使用地点:七星关区清水铺镇
(五)车辆概算总投资:8万元
(六)采取公开询价方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采购勾臂垃圾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惇译
副组长:罗云忠
成 员:陈 璇
石 瑜
张 艳
薛 伟
叶 江
唐 毅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整治办,由薛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购买勾臂车实施方案》和日常工作。
3、财政所:财政所负责资金使用监督及拨付。
4、整治办:负责项目具体采购事宜、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5、乡村振兴办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及项目绩效目标评价。
三、采购内容
小型勾臂垃圾车一辆,资金8万元,含购车、税收、保险(交强险和商业险)、入户等费用,办理保险和入户手续由供应商负责。
四、资质条件
法人或公司代表具备民事和刑事能力,证照齐全,属于合法经营的企业,销售车辆相关证照齐全且达到国家规定环保标准。
五、信息发布
采购方案通过七星关区清水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七星关区阳关政务网公开发布,发布日期2023年3月27日。
六、报名报价
(一)报名方式
自本方案发布后,具备资质有意愿的销售商根据公告内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或公司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价资料(包括车辆详细技术参数指标资料、售后服务质量承诺等相关资料)现场报名报价,也可以邮寄相关资料参加报名报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邮寄报名的以收到相应资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 (略) 七星关区清水铺镇人民政府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薛伟,),报名时间至信息发布之日起止 2023年4月3日止。
七、中标信息发布
报名结束后,采购方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竞标文件进行综合对比研判后确定供应商,并将各供应商按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进行排序后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合同签订及购车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第一中标人在中标信息发布结束后3天内缴存中标价的3%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车辆验收交付之日起,质保期限1年,质保期内车辆无质量问题且供应商按合同及竞标文件履约,到期后无息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
交款账户名称: (略) 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财政所,交款后持质保金缴款凭证、供应商资质原件等文件到清水铺镇整治办(清水铺镇政府办公楼204室)签订采购合同。
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合同签订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标资格,采购方按照公布的中标顺序依次递补。
(二)报账付款:
根据《 (略) 七星关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七星乡振领字〔2023〕5号)资金到位后,由清水铺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按照财政报账程序报账。
九、服务项目
按照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逐步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立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达到有专门机构、有专业队*、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的“五有”要求,促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农村环境面貌。
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购买勾臂垃圾车实施方案
根据《 (略) 七星关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七星乡振领字〔2023〕5号)文件精神,我镇需采购勾臂垃圾车1辆,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为确保清水铺镇购买勾臂垃圾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购车概况
(一)购车单位:七星关区清水铺镇清水社区
(二)编制部门:七星关区清水铺镇整治办
(三)购车名称: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购买勾臂垃圾车
(四)车辆使用地点:七星关区清水铺镇
(五)车辆概算总投资:8万元
(六)采取公开询价方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采购勾臂垃圾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惇译
副组长:罗云忠
成 员:陈 璇
石 瑜
张 艳
薛 伟
叶 江
唐 毅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整治办,由薛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购买勾臂车实施方案》和日常工作。
3、财政所:财政所负责资金使用监督及拨付。
4、整治办:负责项目具体采购事宜、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5、乡村振兴办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及项目绩效目标评价。
三、采购内容
小型勾臂垃圾车一辆,资金8万元,含购车、税收、保险(交强险和商业险)、入户等费用,办理保险和入户手续由供应商负责。
四、资质条件
法人或公司代表具备民事和刑事能力,证照齐全,属于合法经营的企业,销售车辆相关证照齐全且达到国家规定环保标准。
五、信息发布
采购方案通过七星关区清水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七星关区阳关政务网公开发布,发布日期2023年3月27日。
六、报名报价
(一)报名方式
自本方案发布后,具备资质有意愿的销售商根据公告内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或公司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价资料(包括车辆详细技术参数指标资料、售后服务质量承诺等相关资料)现场报名报价,也可以邮寄相关资料参加报名报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邮寄报名的以收到相应资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 (略) 七星关区清水铺镇人民政府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薛伟,),报名时间至信息发布之日起止 2023年4月3日止。
七、中标信息发布
报名结束后,采购方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竞标文件进行综合对比研判后确定供应商,并将各供应商按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进行排序后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合同签订及购车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第一中标人在中标信息发布结束后3天内缴存中标价的3%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车辆验收交付之日起,质保期限1年,质保期内车辆无质量问题且供应商按合同及竞标文件履约,到期后无息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
交款账户名称: (略) 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财政所,交款后持质保金缴款凭证、供应商资质原件等文件到清水铺镇整治办(清水铺镇政府办公楼204室)签订采购合同。
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合同签订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标资格,采购方按照公布的中标顺序依次递补。
(二)报账付款:
根据《 (略) 七星关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七星乡振领字〔2023〕5号)资金到位后,由清水铺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按照财政报账程序报账。
九、服务项目
按照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逐步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立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达到有专门机构、有专业队*、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的“五有”要求,促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农村环境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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